江西“首贪”获死缓 称只追求当官发大财

发表:2013-02-02 11:57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插手工程,树绝对权威,搞潜规则……由于在位期间滥用权力、肆无忌惮贪腐,受贿金额高达4732万元,曾经的政坛“明星”——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如图),最终沦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查处的个人受贿金额最高、单笔受贿金额最大的腐败官员。

去年底,吴志明被江西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此案暴露出的少数地方权力长期封闭运行、公众监督严重缺位等问题令人深思。

单笔最高受贿千余万元

2002年至2011年,吴志明在先后担任南昌市西湖区区长、中共南昌市青山湖区区委书记、南昌市政府市长助理、中共南昌市委政法委书记和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共41次收受他人贿赂。

记者调查发现,在吴志明索贿受贿的清单中,金额最多的一笔高达1129万元,动辄上百万元的受贿金额更是屡见不鲜。作为回报,吴志明则在工程项目、人事调动、干部提拔等方面为请托人大肆谋取利益。

据办案人员透露,在担任上述职务的9年时间内,吴志明疯狂敛财,其中在任青山湖区委书记期间,平均每年敛财近千万元。

案发后,吴志明在《悔过书》中写道:“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一开始就是追求当官发财、大富大贵”,“只有自我、只顾自我、只为自我的思想深入到我骨髓里”。

贪腐三大“秘诀”

吴志明的贪腐“秘诀”为三点:插手工程、树绝对权威、搞潜规则。其中,树绝对权威无疑又是其肆意插手工程和大搞潜规则,实现权力变现的“不二法门”。

办案人员表示,吴志明属于典型的“边腐边升”,他从有权力开始就“捞钱”,其疯狂敛财过程,从作案动机、手段、方式等可以归纳为“十个不”:

一是不论岗位。没权时收小的,有权时收大的;二是不择手段。主要有三招:插手项目、树绝对权威、搞潜规则;三是不看对象;四是不管事由。不管是工程项目还是人事调动、干部提拔,不管能不能办,也不管办成办不成;五是不限多少;六是不拘方式。不管是现金还是实物,不管是人民币还是美元、港币,不管是房产还是家具、手表、字画,都来者不拒;七是不分场合。以办公室收钱的居多,家里、车上、出差在外也收;八是不论金额。别人送钱给他时,送了多少只留下一个大概印象,基本上没有仔细点过钱;九是不明用途。对金钱但求所有,不求所用;十是不计后果。

“黑色成本”推高企业成本

面对腐败官员的贪婪之手,主要以企业老板为主的行贿者可谓心情复杂。记者采访发现,很多企业主往往既渴望通过金钱贿赂获得权力的庇护、分享权力的“红利”,又难以承受不断攀升的“腐败成本”。

据江西检察机关透露,在工程建设领域,有的企业甚至将工程总造价的5%至10%作为行贿资金列入支出预算,从招投标直至工程款支付,行贿在有的地方成了业内潜规则。

“我们已经快喘不过气来了!”一家汽车零配件企业的董事长向记者坦言,当下让企业主苦不堪言的,就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过多过高的“黑色成本”,严重推高了企业经营成本,甚至让企业直接面对生死存亡。 

来源:北京晨报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