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制度的“废除”与“改革”有本质区别

作者:王玲 发表:2013-01-11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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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界人士强烈的“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声中,上层终于有人关注此事了。但深受其害的人们深知,那不过又是一场游戏的开始,不知又要持续多久。

“废除”——劳教制度本是一具浸满了毒液的僵尸,毒害了几代善良无辜的百姓早该彻底的废除,焚烧,焚烧干净!让中国的司法走进洁净宽松的殿堂,与世界接轨。尽快的释放在押人员尤其是良心犯们,再关注曾经无辜受迫害的人群给予安抚,做好善后工作。彻底告别罪恶,像一个彻底废除的样子,对人民有一个尽量好的交代。

“停止”——从什么时候算起呢?没执行完刑期的要执行完刑期吗?要把签了合同揽下的活儿都得让最后一拨儿“劳教人员”给干完了吗?得把劳教所的狱警们重新分流安置好了岗位不成?得把腾下来的监舍找到主顾租出去拿到房租不成?

“改革”——一具毒害良善、重度传染病的僵尸,如同给它换心脏,换肺、换肝、换脾、换血,换脑浆,换骨头,换皮肤……,那又得有多少健康人的心肝脾肺、脑浆血液、骨头皮肤遭殃啊???那又得杀多少人那???那全换了健康活人的内脏皮肤的僵尸就不是有毒的僵尸了吗?换了别的健康活人的心肝脾肺、脑浆血液、骨头皮肤的僵尸即便复活了,那还不得吓死谁啊?

说到劳教制度的“停止”,就觉得欠味道,但毕竟向前进了一大步,已经很不容易了,是无数仁人志士长时间共同努力的结果。可没想到第二天连“停止”都不提了,变成“改革”了!?那么再后来呢?就不敢想了。是否也要承包啊?承包给“安元鼎”?和“久敬庄”?押送维权人士,不就承包给了“安元鼎”吗?关押维权群众不就承包给了“久敬庄”吗?那就把劳教所的狱警都调过来就业不就完了吗?或者叫学习班?或者叫训练营矫正营?还不是在一个锅里烩呀???就这么“改革”吧!

劳教制度,人人痛恨,罄竹难书。从苏联那里继承来的衣钵在中国发挥的已经够辉煌的了。可人家早都解体了,唯独咱们的政府,还不舍得彻底切掉这个毒瘤轻装前进,还留着当宝贝捧着、当祖宗供着???

难道又是巨大的“利益集团”在作怪???

贪腐何时了?

北京维权王玲2013-1-10手机1520147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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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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