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为何屡屡开枪杀人?(网络图片/看中国配图)
9月21日上午,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一村民为征地补偿与当地“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后又与在场的警察发生冲突。当地调查组通报称,警察在生命受到威胁之后开枪,一村民当场死亡。9月22日,盘锦市成立调查组并发布消息称,警察开枪是因为村民暴力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经鉴定,开枪警察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强制征地在中国大地上早已是遍地开花,从一线城市到偏远的乡村,强制征地无处不在。辽宁盘锦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的中心地带,对外贸易非常发达,经济状况跟一般城市相比应该还算是比较好的。众所周知,即使是在云南、贵州这样较为贫困的西部地区,政府都是在疯狂圈地,盘锦这样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
因为征地能给官商带来巨额的利润,所以,各地官员都热衷于强行征地。虽然国务院曾在这几年就征地问题三令五申,希望从政策上杜绝强征现象,但是,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形同虚设,强制征地依然大行其道,难以计数的农民有苦难言、有冤难申。不过,比较可喜的是,最近几年,有关这方面的消息不再像以往那般敏感,只要有媒体获悉,便可以大胆报道。当然,遗憾的是,一般也只能是异地媒体打头阵。
这一回,首先报道盘锦此次警察枪杀农民事件的不是辽宁当地的媒体,而是远在北京的具有大胆敢言传统的《新京报》,消息一经报道,便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仅仅在凤凰网上面,不到24小时,跟帖数量就达到了4千多条,而参与顶贴的则高达40余万人。在百度新闻上,有关新闻也迅速登上了新闻热榜的前三位。
从网民们的反映不难看出,几乎没有人不对此事当中警察的暴行以及官方调查组的袒护气愤填膺,然而,从中国的社会现实看,没有多少人会对此事的最终处理结果持乐观态度,因为中国的法律只是惩罚和打压民众的工具,对权贵阶层而言,实在是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要判断此事当中到底谁是谁非,让我们先来看一看事件的经过。据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9月21日上午8点,当地某农场队长带着近百人,开着挖掘机,来到村民王树杰家的庄稼地,欲强行铲平地里的水稻。因为双方还未谈拢补偿价格,王家上前阻挠,结果双方发生激烈冲突。渤海派出所警察随后到达现场,但冲突并未停止。
该村民称,王家与警察发生冲突后,听到了枪声,随后王树杰被证实死亡,其亲人也不同程度受伤。该村民介绍,王家的承包地大约有两亩,种着水稻,“没想到发生这种事情。”据悉,死者王树杰今年36岁,1米8的个子,有两个儿子。事发之后,他的妻子不知所踪,而其受伤的亲人则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著名维权律师王才亮对于盘锦警察开枪打死农民的合法性问题有三点质疑:“第一,双方还未谈拢补偿价格的情况下,即使是国家征地急需,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也只能是由土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并在该决定书生效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当地某农场队长凭什么带着近百人,开着挖掘机,来到王家的庄稼地,欲强行铲平地上的水稻?第二,双方还未谈拢补偿价格,王家上前阻挠是正当防卫。因此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农场队长及其幕后操纵者是违法方,应当对此承担责任。渤海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冲突并未停止。本应当制止农场方侵权行为而去制止维权方的民警与受害人产生肢体冲突,责任在于警察没有依法履行人民警察的义务。第三,公安部三令五申禁止警察参与非警务行为,严格控制在民事冲突中使用武器。警察明知冲突的原因是土地纠纷并非刑事犯罪,为什么不退出冲突地区?反而是将农民当作了敌人,又是鸣枪警告,又是开枪击毙维护自己合法财产的农民。什么时候,我们的人民警察成为拆迁公司和征地事务所的护卫队。显然,这场血案的发生是当地非法占地、损毁死者庄稼所引起,开枪的警察并非依法履行公务,其开枪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当地的结论是利益共同体的互相庇护。我相信,这个问题是法律常识,当地的法律人都心知肚明,只是利益面前失去了良知!但愿他们的上级不会同样失去常识与良知。”
谁都知道,维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警察的天职,然而,在中国,虽然官方对警察和公安机关的宣传冠冕堂皇名,但是,警察群体实际上却在官民发生矛盾或利益冲突时,义无反顾地充当官方的打手,将民众视为敌人。因为有官方撑腰,加之司法不独立,所以,即使警察的行为过火,触犯了法律,依然可以逍遥法外。
“三农”自胡温上任以后被视为头号问题,针对耕地逐年减少的情况,2009年6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提出“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行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18亿亩的耕地红线不能碰。温家宝曾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征用耕地需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然而在,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地方政府早已把相关规定置若罔闻,利用权力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我行我素。
在警察枪杀农民的事件后,有人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其一,这是农民耕地,不得随便征用,征地前,当地政府是否办理了征地合法手续?其二,如果的确需要征用王家的土地,征地补偿款谈不拢,政府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当地政府有何权力未经法院审判而强征?其三,如果政府违法在先,根据刑法当中“为了使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即使是农民有暴力行为,也是在行使正当防卫权,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警察有何权力开枪?
征地的事情,原本就跟警察无关,事实上,在很多时候,警方都会提前进入征地现场,他们之所以去,不是为了帮助农民阻止非法征地,而是为官方充当打手。可见,此次参与强征王家耕地的警察所扮演的角色极不光彩,在王家阻止非法侵占耕地的时候,警察是绝不会保持中立的。
正因为警察在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等等各种场合都会出现,而且不是充当普通民众的保护神,所以,对于这个群体,民众早就没有好的印象,虽然也有不少好警察,但所占的比例实在是太小。一提到警察,一般人都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凶神恶煞的恶警。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口碑极差的群体,却在官方的宣传中被称之为“民警”,试问,有多少警察在扪心自问时,觉得能对这个称谓当之无愧?
在盘锦这起警察枪杀农民的事件当中,官方违法强制征地在先,不管王家人对强占耕地者有无威胁言行,于法于理都无可厚非,不存在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的问题。盘锦官方的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然是在为警察的违法暴行背书,这让人再次看到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以及官官相卫的黑暗社会现实。
综上所述,当事警察以及当地的公安机关和政府都应该为此次令人发指的事件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人命关天,如果在警察草菅人命之后不能将其绳之以法,今后在强制征地时,类似的事件必然会再次出现,而民怨将进一步积累,当民众忍无可忍的时候,大规模的暴力反抗就必然兴起。
当前,中共当局将维护社会稳定视为重中之重,而维稳的方式则是强压式而非疏导式。当前的社会看似保持“稳定”,其实早已是火星遍地,等到经济下滑、民不聊生的时候,星星之火必成燎原之势。值此时刻,中共高层应该督促辽宁地方当局严肃依法处理这起事件,并尽快启动政治改革和土地私有制,否则的话,中国社会将会陷入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