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劳教制度长期以来引起司法界争议。
来自北京、广东、河南、湖南、山东等10个省市的10名律师周二(8月14日)致信司法部与公安部,要求修改劳教制度。
10名律师在联名信中指出,目前的劳教制度所存在的规章内容空泛以及决定和审批秘密化等五大弊病应当修改。
联名信发起人李方平律师说,单就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劳教案件规定》的规章来看,聆讯制度整体设计过于空泛,在聆讯的证据种类、举证责任等方面存在立法空白。
他建议劳教聆讯制度有必要比照行政听证制度,确立其作为劳教必经程序的地位,保障律师参与,弥补其本身固有的法制机制不健全的弊端。
缺乏问责
对于劳教的秘密性律师们也予以质询。他们说,当前的劳教制度没有任何关于“劳教决定公开”方面的规定。
律师们建议说,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应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实行劳教决定书公开,必将引起社会对案情及结果公正性的关注。而公众的关注将使劳教决定更加审慎。
目前劳教制度的审批缺乏问责也引起律师们的关注。李方平律师说,在实践中,司法鉴定、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等,都不仅有机构名称,还有具体鉴定人员、仲裁员和法官姓名。但劳教决定书则没有写明负责审批者是谁。
律师们建议,为了对劳教机关及其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同时保障被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实行劳教审批公开化,劳教决定书应齐备审批人员及机构名称,落实具体责任人以利于追责。
内部弊端
一些法律专家长期以来一直批评劳教制度所存在的严重问题。不久前湖南永州发生的11岁女童被逼卖淫案再次凸现了这一制度的弊端。
女童被卖入公安局政委亲戚所开设的妓院,被逼迫卖淫百余次。但案发后警方不解救、不立案,还相互通风报信、串供、制造假立功解救犯罪嫌疑人。
与此同时,永州市零陵分局却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因此事上访的受害幼女的母亲唐慧判处劳教一年半。
网络爆出这一消息后引起中国社会与民众愤慨,湖南当局被迫宣布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