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垃圾坑里,烈日下二位老人38度高温在拾着能换点钱的破烂儿
炎炎夏日,在河北乐亭县夏康庄南垃圾场、毛庄镇马路边、周围附近,下地干活儿、赶集上店、路过办事的人们经常看到一对男女佝偻的身影……
他们衣衫破旧,但洗得很干净,骑一辆吱吱吜吜的三轮在捡拾各种垃圾。捡垃圾这种情景司空见惯,大家并不会感到奇怪,但当知情人告诉您这是一对家里有栋2层楼房,却每天以拾垃圾为生的老夫妇时,你一定感到大跌眼镜!
这对夫妻是葛朗台式守财奴?还是另有隐情???造成这种悲惨生活现状的真正起因是什么?这得从他们2005年购买中国人寿保险,42万元现金变成人寿保险单开始……
人寿保险不是人们、尤其是农村养老的补充和保障吗?佟凤奎家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事情是这样的:佟凤奎,男,54年出生;郭凤兰,女,55年出生,家住乐亭县毛庄镇夏康村。
2005年,佟风奎夫妇为了晚年生活更有保障,在中国人寿保险乐亭分公司业务员纪某的多次宣讲、劝说下,购买了中国人寿红鑫两全分红保险,并于2005年9月、2006年3月、2006年4月、2006年5月通过中国人寿业务员纪某分四次累计缴费8万元。夫妇两个很高兴,也很放心,觉得自己晚年终于有了保障。当保险公司收取续保保险金时,佟风奎才得知自己购买的4份保险需要分别连续3年缴费,于是佟风奎向保险公司提出关于缴费期问题自己不知情,保险公司业务员纪某当时没有告知。
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交由业务员纪某负责妥善处理,纪某建议其将上述保单变更成一年期交的理财产品,并承诺每万元保费年利息不低于700元,随后业务员纪某带领佟风奎到其所在公司柜面办理了变更手续(今年才知道保险缴费期不能更改,当年纪某让佟风奎夫妇签字是帮他们办理的退保手续),佟氏夫妇当时松了一口气,觉得公司及业务员的服务质量让人满意。
因为保险公司宣传的这种保险比银行利息高,佟风奎分别于2006年5月,2006年6月,2006年9月通过中国人寿乐亭分公司保险业务员纪某,向人寿保险公司购买该理财产品,投保金额分别为22万,2万,10万元,手续齐全,至此佟风奎累计投保金额达到42万元,佟风奎夫妇已经掏空家里所有积蓄,他们认为这些钱放保险公司和放银行一样安全,有需要时即可支取,并且他们也确实在每年对账日时收取到相关利息,老两口时常为自己的“英明决定”欣喜自豪。
2009年6月,佟风奎因购买住房去保险公司取钱,却被告知其投保款项人寿保险公司并未收到!!佟风奎如遭五雷轰顶!!!自己打了四年交道的保险公司搞错了?佟想:“自己手里有你们的发票,每年都收到你们的返款,错了也不怕,会查清楚的……”
佟风奎手持42万元人寿保险公司发票找到中国人寿保险乐亭分公司,中国人寿乐亭分公司答复:1.佟先生手中的发票已过期2.保险公司没收到过保费3.开除业务员并诉诸法律,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长达4年的合同关系被保险公司一言以蔽。
老佟的人寿保险合同复印件,总金额42万元
自2010年开始,佟凤奎奔波于保险公司、法院、**局之间寻求帮助,但一直没有让人满意的结果,42万元参保金始终无处可讨,于是上演了文章开始那一幕,佟风奎一家的生活一落千丈,生活陷入窘境……
佟风奎一家2005年由外地迁移回祖籍乐亭,没有土地,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这栋2层住宅楼又不能当饭吃!夫妻俩儿只好相互扶持,每天出去捡垃圾,靠拾荒维持生计。佟风奎介绍,老伴身心遭此打击,身体每况愈下,几年来浑浑噩噩,经常晕倒。
佟风奎老伴嘴里每天都念念叨叨的说:“怎么能没有了呢,我们有发票;怎么会没有呢,人家真给利息了;这些年我去过保险公司,人家当我是客户啊……”佟凤奎说:“我愧对老伴,愧对家庭,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是老伴,出了这么大的事他没有埋怨过我,因为我的导致了晚年的惨淡生活,所以我必须坚持到最后,我相信老天会还我一个公道,否则死不瞑目!!”
是啊,这里是他们的故乡,他们漂泊了大半辈子、积攒了些的养老钱,是衣锦还乡、颐养天年时候了,没想到用一生积蓄购买的人寿保险,却把他们逸养天年的美好梦想击得粉碎!甚至连42万元人寿保险本金也无处可讨!!!
42万元对于一个公司、一个项目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可谓是天文数字!是身家性命!这件事到底谁来负责?谁来为这42万元买单?难道真的要让这对朴实的农家老人自己承担别人酿造的苦酒吗?保险公司开除业务员就算是对事件的处理态度吗?业务员因为被判刑,佟家的钱就讨要无门吗?这是不是有点太残酷呢???请大家顶起来!转起来!!用行动支持两位无助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