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2-05-20 14:10:01作者:王菁珩
1969年10月,林彪发布了“一号令”。二二一基地加快了向三线转移,在转移搬迁中,自备热电厂一号电缆线发生短路爆炸、实验部七厂区核心机密资料“丢失”、二分厂229工号发生炸药件爆炸。即所谓的“三大案件”。
军委办事组黄永胜指派赵启民、赵登程二人来查清案件。这本来是一般的质量安全事故,“二赵”却在干部大会上说:“连续发生的几起案件,是国内外阶级敌人蓄谋已久的有计划的反革命破坏。我们是带着上方宝剑来的,在二二一要大开杀戒,可以先斩后奏,也可以边斩边奏。”
在这场捕风捉影的“清队破案”中,不准通信,不准职工探亲,也不准家属来基地探望。留学人员成了特务,工作生活在一起的朋友,成了反革命集团。基地80%多的车间、科室以上干部,90%的高、中级技术人员,受到审查和迫害。到1971年9月13日的近两年时间里,四千多名职工受到迫害和审查,骇人听闻的威逼、打骂、折磨、使310多人致伤、致残。40多名职工含恨自尽,5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惨遭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