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国际3月27日公布的死刑报告显示,2011年全球至少有676人被处以死刑。目前有57个国家还存在死刑,但实际仍在执行死刑的国家仅20个。
“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联合国人权宣言第三条作出了这样的宣示。无论一个人的过错多大,犯下了什么罪行,这一权利都不能被剥夺。因此,从人权的角度看,和酷刑一样,死刑也是国家对个人基本权利的一种无法辩解的侵犯。全球97个国家已经立法废除死刑,最近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是立陶宛,时间就在2012年1月1日。在另外8个国家,死刑仅限于战争犯或军事法律的范围。此外有36个国家实际上已经不再执行死刑。
少数国家执行多数死刑
大赦国际的死刑报告称,2011年全球被判处死刑的人有近2000。尽管57个国家仍存在死刑,但其中仅有20个国家还在执行死刑。共有676人被以国家的名义处以死刑,比上一年多了100人。
对报告得出的结论,大赦国际的死刑问题专家亨德利希(Oliver Hendrich)喜忧参半:“在一些国家,执行死刑的数量比过去数年增加,但已经持续多年的一个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废除了死刑,例如最近的立陶宛和蒙古。”但另一方面,少数国家执行的死刑占到了全球死刑数量的一大部分。如果这些国家废除死刑,有关问题的严重程度将大大减轻。
这些国家首先指的就是中国。据大赦国际估计,中国处决的死刑犯多于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合。该组织指出,由于死刑数量在中国“被视为国家机密”,因此实际数字外界并不知晓。亨德利希表示,“过去几年中国在死刑领域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例如所有死刑判决现在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但他强调,只要中国不公布死刑数字,人们就无法验证,有关改革是否使死刑执行的数量发生了变化。
伊朗的秘密处决
大赦国际报告指出,2011年在中东地区被处决的人数显著增加,根据官方数字,实际执行的死刑数量几乎提高了一倍。在伊朗、伊拉克、沙特和也门,共有550人被执行死刑,其中有7人不是尚未成年,就是在所控罪行发生时不满18岁。
亨德利希认为,将上述情况与阿拉伯之春革命运动联系起来,还为时尚早。但他补充说:“阿拉伯世界的剧变为人权提供了一个机遇。我们呼吁所有正在讨论新宪法的国家,利用这个机会,向废除死刑迈出关键的一步。”
伊朗的状况由其令人担忧。根据大赦国际认为可信的报道,伊朗有数百人被秘密处死。对这些犯人的指控包括通奸、同性恋行为及背叛宗教等。
亨德利希还指出,不少国家试图用死刑来处罚毒品犯罪。在伊朗和中国,毒品犯罪行为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但亨德利希认为,“恰恰在毒品犯罪方面,死刑是错误的惩戒手段。它并不能起到人们认为其应有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