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守住新闻媒体“最后的颜面”

作者:何三畏 发表:2012-01-1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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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职业荣誉已经降到无以复加,社会腐败的深入,不允许剩下光荣的职业

年末,网络上流行这样的段子:说是有新闻人下夜班走在街上,被警察叫住,问,什么人?答,记者(或编辑);又问,你们用的什么出版系统?答,如何如何;警察说,你走吧。记者(或编辑)纳闷,问警察为什么问这个问题;警察说,半夜在街上走,一副苦逼的样子,不是流浪汉(或小偷)就是记者编辑。

毫无疑问,这是业内人士自己编出来调侃自己人的。它透露出一些新闻人的辛酸。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出现这个幽默?考虑到同时出现的,有某些垄断行业,基层干部年终奖都达到十数万,还有一人一辆豪车之类的新闻。人心都是向上比的,记者编辑们弄完这样的稿子,在寒冷的冬夜回家,再编这么个段子放在网上,比较符合情理。

除了幽默的方式,还有咆哮体:“老子几年前进了报社!于是踏上了尼玛不归路啊!你大爷跟老子说搞媒体工资高啊!尼玛一个月两千块钱月经都要来不起了啊有木有!领导名字搞错要被扣钱啊!最大的领导图片没放中间要扣钱啊!领导开会的稿子不准你写啊!业主维权不准报因为开发商是大客户伤不起啊!学校负面不准报因为校长有背景伤不起啊!拆迁不准报因为都是政府行为尼玛更伤不起啊……”

不难看出这种愤怒中的真情实感。我觉得,这样的文字会流传下去也很难说的。

也许社会上没有多少人知道,在媒体里,纯粹的记者编辑,日子并不好过。他们身心两累。文化不比公务员低,待遇一定比公务员低。当然各个具体的媒体情况不同,我这里特指市民媒体里“纯粹的编辑记者”,至于不与市民搭界的、体制内的媒体,那是另一回事,不在此论。

十多年前,市民媒体刚刚兴起,一切都还新鲜。除了员工待遇的体制纠结——市民媒体的领导,是体制内人员,是有行政级别的。例如,省级党报主办的市民报,其第一领导,是处级干部。他还会带来几位体制内的员工做各部门的领导,形成“一报两制”——以外,在社会上招募的一些没有“正式工作”的青年——上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有一批青年离开学校就游走于社会边缘——成为第一批骨干,他们比体制内的员工待遇低一等。但作为第一份“正式工作”,虽然那时连劳动合同的说法都没有,工资也不比农民工兄弟高,被称为“流浪记者”,但他们那时寄望未来,心里是明亮的。

到今天,这一批人已经分化。有的成为领导,名字后面有括弧,写着相应的待遇,利益既得。另一些人离开了,即便留在报社,也是做广告经营去了。最不济的,也做“专刊”去了(专刊是新时期的中国报纸的发明,即专门挣钱,不做新闻的“刊”)。他们都比坚持做纯粹的记者编辑更“有出息”。

今天,只有少数相对有追求的市民媒体,还给一些坚持十多年的编辑记者以足够的尊严。相应地,这些媒体的新闻人也才留守下来,支撑着中国新闻最后的颜面,其他大部分市民媒体里,如果40岁以上还在做编辑记者,只能是越来越苦逼的样子。

此外,一些记者卷入了“敲诈案”中。新闻可以用于“敲诈”,而且并非个案,这只能称为中国的体制环境里的特产。这个情况不是一篇短文可以厘清的。大致说来,这些案子以“黑吃黑”为主,即记者用曝光的可能胁迫有不光彩嫌疑的当事人以获得好处。还有的,可能是该记者所在媒体太强势了吧,据说是可以制造假新闻去威胁当事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吃黑”并不一定是记者个人行为,某些媒体是以“吃黑”为生存条件的。此外,被吃的某些“黑”,包含一些党政部门,他们搞出了“不和谐的事件”后,一方面威胁记者,另一方面给记者和媒体塞“红包”,反正不是官员自己的钱。

在任何一种逻辑上,这些情况都很不可思议。但这就是中国新闻的环境和一些新闻人的命运。媒体的职业荣誉已经降到无以复加。社会上用“妓者”的谐音讥笑记者已经成为习惯。在以前的任何社会背景下,记者都被称为光荣的职业。但是,社会腐败的深入,却不允许剩下光荣的职业。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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