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又一名维权人士薛锦波被害死了。富有斗争精神与传统的海陆丰人民正在与政府争权益中,搞出了气势。事情闹大了!面对这样的局势,中共不可能不说假话。也就是说薛锦波就是被中共的打手给打死了,中共也不会承认的。因为维权因为政治问题所出现的打死、勒死、饿死之类的事儿,中共是从来都不会承认的。事情一出,中共可以公开的媒体一面倒地公布薛是正常死,结论还是经过各级权威部门鉴定出来的。公布是资料中还说薛锦波是喝了水之后死的。于是,“躲猫猫”变成了“水猫猫”。不管怎么说,杀薛锦波的凶手就是中共。
首先,中共一定对薛进行了逼供。因为群众把事情搞大了,收不了场了,中共就要专政了。薛锦波没罪是肯定的。那怎么办呢?首选就是逼供信。而且中共一惯是这样做的。比如高智晟大律师,他没罪。但中共要治他罪,于是就开始了黑夜里用黑头套等等酷刑折磨高智晟,试图用酷刑让高智晟自己承认犯各种罪各种错。薛锦波既然敢当维权代表,就说明薛有一定的斗争勇气及经验。那么他会主动承认自己参加“打砸抢”吗?显然不可能。那么怎么办?一个字:逼。中共就是要薛锦波等维权代表就范。在逼供信的大前提下,两天就致薛死亡。这不是非法逼供致人死亡吗?
其次,有些人可能本身的身体素质有些问题,但是可以生活得好好的,没有太剧烈的精神刺激,可以活到老。他可能可以承受生活的重担、家庭中的挫折,但他就是不能承受牢狱之类的打击。一个从来没想过犯罪的人被突然无辜地关进了大牢,这对他来说就是最为残忍的事情,他承受不了这种惨烈的折磨。正是因为这种折磨才能致人于死地。如果薛锦波就是这种人,那么不正是中共致其死亡的吗?
其三,薛锦波不管是怎么死的,都是中共害死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中共的无法无天是薛锦波致死的主因。薛只是在维权,是中共的无法无天导致薛锦波们去维权。薛锦波不管怎么维权,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公民本就该有的权利。比如示威、游行,哪一项不是中共的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但是,公民的权利被剥夺了。公民就因为维护这种权利致被关押。也就是说,薛锦波根本就没有罪而被迫承受罪犯的处罚。对一个无罪的人随意羁押,还是在中共的官员包括公检法干部在内的人都明知无罪的情况下进行羁押,这就是滥用职权、就是无法无天。一个人无罪无过就被违法并且故意违法地关押,从而导致无辜死亡,难道说不是公权的罪。我们试问陆丰或汕尾的书记市长,假如你们的母亲被人非法拘禁两天就死亡,你们会接受你们的母亲是心脏病发作而死的吗?即使真是心脏病,你们会接受那个结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