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伟
丁大伟和红十字会基金会副会长江丹的合影
澳大利亚人Dean Davies,中文名丁大伟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总经理,2006年应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会长江丹女士邀请,辞掉工作来到中国,结果发现被骗,中方非真实做慈善,找开发商赚钱。目前他被欠薪70多万。
丁大伟说“实际上一直以来我都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欺骗。起初我信任,所以我放弃在澳大利亚老年公寓总经理职位来到中国,希望能为中国慈善组织工作,提供老人们一流的国际护理和服务,使中国老人享受晚年。从2007年抵到我到达中国的第一天开始,红十字基金会在欺骗和编织谎言。”
浙江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老年公寓领域的第三个项目,之前已在扬州、北京建成两所曜阳国际老年公寓。拿地也都是政府无偿拨地,用地方式是无偿划拨,土地性质是国有。
值得注意的是,丁大伟讨薪的老年公寓是红十字基金会计划在全国大规模开展老年公寓建设的开端。而先期建成的北京曜阳老年公寓已从一个养老项目变成商业地产,不仅有70年产权,同时还可出售,这几乎是一个从公益到商业“完美”转身的过程。
丁大伟找到我,我在微博上公布了此事。随后有多家媒体关注。红会败坏慈善声誉,不是一天两天,我也会持续关注。
以下是他写的申诉书: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总经理
2011年5月28日,我被任命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总经理,聘用期3年。
随后,我签订了一个合法的劳动合同。然而,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通过拒绝支付我的工资和福利,并拒绝他们承诺支付给我的费用,粗鲁地违反我与之签定的合同。
现在,我想付诸行动要回他们所欠我的钱和损失,包括红十字会和它的投资者之前与我签定合同违约未兑现工资及公众下无耻欺骗给我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失。
这是第三次我受骗,实际上一直以来我都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期骗。起初我信任这家公司,所以我放弃我原先在澳大利亚一所老年公寓总经理的职位来到中国,希望能为中国的慈善组织工作,提供中国的老人们一流的国际护理和服务,使中国的老人退体后新生活充满快乐,享受晚年。从2007年抵到我到达中国的第一天开始,红十字基金会在欺骗和编织谎言。
2006年,我应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会长江丹女士的邀请,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及当时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合作的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签定了任职富春江长青国际老年公寓(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的前身)总经理和任期3年的合同,且合同约定3 年期满后可以重新签定新合同或去异地任职,以帮助红十字基金会进一步发展其老年事业。因而我辞掉在澳大利亚的工作,来到中国。
红十字会基金会与其投资者第一次违反我与之签定的合同发生在2007年,仅仅在合同签定的短短一个月后。合同约定:“如果他们违反了合同,他们必须付我违约金50万人民币,”。对于当时我来说中国是新鲜事物和我对中国的法律和中国的合同也抱有过于天真的想法。违约合同后他没有付给我违约金。不但如此他们也拒绝支付我的工资,且他们在我强烈抗议的情况下,强迫我签下修订的合同,他们说,如果我不在修订后的合同上签字,我就不会得到任何钱,包括薪金。我告诉他们我有受法律保护的合同。他们告诉我,“对他们来说合同只是一张纸,什么也不是”……他们欠我50万人民币。
2007年9月,该公司决定,他们不会继续履行该合同。于是他们单方面取消了该合同,他们只同意付给我当时修改后的合同后的70%的工资,时间从2007的3月发至2007年9月。2007年。他们还欠我这期间30%的工资。他们欠我525000人民币。
从富春江长青老年公寓被强制辞退,又过了近大半年时间后,江丹又安排我去扬州替她工作,并改变了我的头衔,因此我成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首席顾问。当时与我签定合同的年薪是30万。(只有第一次江丹承诺我当初与红十基金会和富春江集团签订合同值的一半)。江丹向我保证,我的30万年薪将来从3个红十字基金会在北京,富阳,和扬州3个项目,也就是说,每年每地的项目付我10万元的薪金。在第二个合同期间尽管我经常要求北京项目支付我合同下的年薪,但北京项目一直就没有兑现。我再一次被骗!仅一年后,合同停止了。他们--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这期间,欠我10万。
在2008年9月,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信任、承诺、合同和保证,似乎任何其他人不受其干扰,但除了我。
为了谋生,我开始在杭州进行英语教学。直到2011年6月30日,我还在浙江树人大学教学。
当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董桂蓉于20011五月份接触我,我很兴奋,感觉注入新的活力。他们再次向我发出邀请,提出由我来任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总经理,我欣然地接受了这个邀请。这一次,我也同时接受了低于合理这个职务上的正常年薪,是因为于我个人对于老年事业的热爱。
在这个合同下,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会向我提供一间公寓并向我保证我可以于2011年6月30搬进来。因为同曜阳的这份合同(这个新的和意想不到的机会),我当时没有续签我的学校里口语教学的合同,也没有寻找其它教学工作。
在签订合同时,董桂蓉告诉我,处于富阳的富阳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完全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掌控。没有其它的干扰和投资者,因此,不会有欺骗发生。但后来发生的事情正如我以前所经历的一样,他撒了谎。在随后的几个星期同我谈话,他一直在说谎。
董桂蓉随后故意和恶意阻挠我努力获得我的居留证,外国专家证,和医疗保险。董桂蓉,来自南京的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的主要投资者,指示在富阳的工作人员不给予我帮助---不让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其他工作人员为我的一些文件上加盖公章。这样对我办理签证续签造成了延期,同时也使得我不断地于杭州与富阳路疲于奔命,饱受精神的痛楚。他们的行径,是恶意的,极不诚实的,让人极其骓以忍受的。在我去了北京之后,办理签证延期才有了进展。在北京,我见到了江丹,董桂蓉,在江丹在场的时候,董桂蓉假装表示要支持,但仅在江丹离开后,他又即反目。他说他将继续刻意阻碍我办理签证延期所需文件的盖章等手续并且他也不会为我提供一个公寓(尽管他起初承诺7月1日号会有一间公寓腾出给我)。为此我不得不另觅居所暂且搬去同我的朋友家居住一段时日,这对我和我的妻子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实际的情况是,我本该于2011年6月30日住进的公寓早于3个月前就装修完毕,这个装修好的公寓实际上是样板房,用于来客的参观。这个公寓只需要若干家电,空调和接入互联网就可以入住了。
最后,在我签证到期的最后一天,我完成了所有文件,并提交居新签证延期申请。之所以能够在最后一天完成签证延期是因我妻子全身习投入签证的延期工作上去了。这种对我们个人来讲复杂和费时的工作本来可以由我的雇用公司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来轻松地完成,但他们拒绝这样做。
对于工作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资深工作人员董桂蓉,我十分反感。自我同他第一次接触以来,他一直在期骗我。他每次谈话都傲慢无礼和不诚实的。他从来也没有支持我在富阳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的工作,尽管表面他假装支持。自从那天起我和妻子去北京试图解决当时所遇到的困难,他拒绝接我的电话和与我沟通。他和富阳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主要投资者有着不一般的关系,董桂蓉已经把他自己的家庭的五名成员安排在富阳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工作。在我看来,这是腐败,通过此种人事的安排,他是试图建立他个人的家庭支持,个人帝国和个人效忠。他是不诚实的,颠覆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工作人员和中国人的良好形象。
我应是富春江曜阳国际老年公寓的总经理。依据我同曜阳的合同规定,我有充分的财务,管理和行政权。我同时也负责聘请各个岗位上合格的工作人员,以确保提供给入住的曜阳的老年朋友优质的服务,进而最大化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不过,我在曜阳我发现如下现象:
A)已经有一个由主要投资者认命的总经理在曜阳工作。这是极其荒唐的。世界上没有一个公司可以同时有两个总经理。这种情况下,我是不能对我合同中提到的问题负责的。我没有参加曜阳的管理,因此我也不能达到合同中对我作为曜阳总经理考核的要求的。因此,在这些条件下,让我只接受真实履职工资的30%薪金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已在曜阳总经理职务上工作,我将得到全额工资。
B)主要投资者不希望我在曜阳总经理的职位上工作。
C)董桂蓉不希望在我在曜阳总经理的职位上工作。
d)我还被现有的总经理告之,曜阳的工作人员的招募已完成。因此,我不能聘请有能力,合格的,可靠的职员,并且对于给入住曜阳的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生活方式与我无关。
显然,尽管我不断打电话富阳曜阳相关人员以要我合同中应予支持的钱,但是我发觉我只是在浪费我的时间。
他们欠我4个月的工资和费用,违反2个月的合同资金。他们欠我10万人民币. 他们告诉我,我会在九月开始工作。但按照我与曜阳签订的合同,我要求曜阳从7月1日支付开始支付我的工资。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收到任何工资和合理的解释。
现在,我要求他们支付了我整个752500他们骗了我在我的时间在中国的人民币。
我来到中国,致力于为中国老年人提供一个新的,幸福的生活。因此我来到中国为慈善机构工作,起初我还以为机构是用捐来的款项建老年公寓的。但实际情况是,这些钱大部分来自富裕的想从老年事业中获利的中国商人。这纯粹就是生意,商人们想极力变得富有,更富有。投资者对于向老年人提供一个具有国际标准服务的事业没有丝毫兴趣。他们志在获取利益。
我要求曜阳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支付他们反复违反合同的额外补偿,包括他们莫名不支付工资、拒绝协助、拒绝沟通、损害声誉、因曜阳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违约而造成我承受没有收入和没有工作的痛苦,以及在众多中国媒体人员参加了的新闻发布会发出正式聘请书所带来的尴尬,和我所受到所有的不公正的待遇。
我要求他们陪偿我一百万人民币。
我辞去了在澳大利亚的高薪工作来到中国,想致力于为中国的老人退休后的精彩生活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但自来中国后,我一直遭受欺骗,受到难以置信的待遇。
丁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