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1-10-22 20:43:34作者:李翔宇
网友曝光专为服刑贪官建造的苏州盐城监狱,建有人工河流。(网络图片)
【看中国记者李翔宇综合报导】“菩萨畏因,凡夫畏果。”惩处贪腐官员是治理腐败的最后手段。其意义不仅是单纯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形成威慑,使贪官有所畏惧。但在当今中国,腐败是全方位的,惩贪充满了“猫腻”,不仅不能阻吓贪腐,反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家法”代替国法
在中国,贪腐官员“东窗事发”不是直接由司法机关调查、起诉和审理,而是先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纪委”)对其“双规”。“双规”即“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接受调查”,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党内审查。中纪委最终决定是否将涉贪官员移交司法机关。显而易见,中纪委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机构。
今年年初,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透露,2010年1至12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14万6517人。其中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04人。
刑法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现实情况是几乎没有一个受处分的官员贪污受贿在5千元以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报《检察日报》曾经公布过这样一则数据:66%的贪污腐败官员和80%的滥用职权的官员仅仅受到行政内部处分,逃脱了刑事制裁。
量刑从轻
刑法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和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皆因受贿5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比他们受贿数额更大的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 、河北省副省长丛福奎、河南省原省长李嘉廷、 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却得以保命。
还有副部级贪官,受贿数额并不小,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如石兆彬,福建省委原副书记,受贿59万余元,判13年。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收受贿赂57万余元,判11年。山西省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受贿88万余元。判12年。张恩照,建设银行原董事长,受贿419万元,判15年。
比较典型的还有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受贿239万元,判14年,渎职罪判7年,两罪并罚执行18年。挪用社保基金158亿元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上海社保局原局长祝均一获刑18年。
狱中“美好”生活
成都市原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因挪用公款等罪被判15年。 在狱中,马建国通过行贿获得了诸多“特权”。如以看病为名回家过夜,外出会见亲友,接受宴请,使用移动通讯工具联络外界等。
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和原副院长梁福全,被羁押在看守所时,两人与前来探监的亲友大吃大喝15天,日均消费千余元。
秦城监狱关押陈良宇的“牢房”是20平方米大套间,设有坐式马桶和脚踏式冲水,并配有洗衣机。陈良宇每天伙食标准近200元,一日四餐(包括宵夜)。他可以看报纸和电视,可以不着囚服。
近日有网友曝光江苏、广东7所专门为双规和服刑的贪官们建造的奢华监狱。如苏州盐城监狱——这座“白宫”式的监狱,欧式的大楼,设施完备齐全,有高档酒吧、办公室、豪华会议中心;运动场、篮球场、人工河流、公园等一应俱全。
保释脱狱
2009年江门市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然而林崇中收买看守所所长刘某某等人,从宣判的那天起1天牢也没坐。
被判无期的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坐牢三年即保外就医,此后他在哀牢山种橘橙。红塔集团为其安排司机、保健医生。
2010年5月有香港媒体报道称,陈良宇已在当年清明节后,经过政治局常委和江泽民等人讨论,以“保释静养”(非保外就医,而是更为彻底,免除刑事追讼)方式,安置在杭州的某内部招待所。每月发给零花钱7000元,并按每日1000元标准开支供养。
据《检察日报》较早报导,2003年到2005年,两年间共有33000多名服刑腐败官员被保释。
2011年9月,仅广东省一地,在专项行动中,就纠正了脱管漏管罪犯2951人。其中包括林崇中被追回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