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批斗地主(网络照片)
中共1949年建政后,不仅面临着外部世界的封锁,同时在国内也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困难。为了巩固政权、解决经济问题,中共在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实行了“消灭”和改造政策,并称之为“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这场“改造运动”在农村就是进行土地改革,目的是消灭地主,夺取地主富农的财产,并建立中共对农民的控制。
1950年2月24日,中共政务院通过了“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征收公粮的指示”。同年6月28日,中共通过了“土地改革法”开始了土地改革。毛泽东还表示,不能和平地搞恩赐,要组织农民通过斗争夺回土地,要与地主阶级进行面对面的斗争。
在中共高层的指令下,中共的干部们分成若干工作小组深入到全国各地农村。他们来到农村后,鼓动无田的农民,特别是农村中的流氓农民斗争有田的农民。此外,还在农村划分阶级、成份,全国至少二千万人被带上“地、富、反、坏”的帽子,使他们成为在中国社会没有公民权利的“贱民”。而且,每一地区有一些声望的地主,都被定为“霸”,还分为恶霸、善霸、不霸。被定为“霸”的地主都要被处死。
据说当时,仅仅由土改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就能够枪毙成批的地主;只要几个积极份子的几声口号,就能够将“地主”全家的财产剥夺罄尽;甚至连不愿要,或是不敢要地主财产的诚实农民都会大祸临头。
在这期间,中共还在全国农村掀起了第一轮“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的宣传。不少贫苦农民因为得到了土地,感激中共,所以接受了这种说法。
那么,究竟有多少地主被杀被镇压呢?1990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编撰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称:中共掌权初期,镇压地主富农,一百到二百万。
而根据旅美当代历史学者辛灏年的研究,在中共中央“将土改中的打击面规定在新解区农民总户数的百分之八、农民总人口百分之十”的指示精神下,中国大陆农村至少有三千万农民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即遭遇了形形色色的批判、斗争和非刑折磨,至少有二百万以上的地主遭遇了镇压并被剥夺了所有的财产,他们不仅失去了土地,而且许多是家破人亡。特别是当镇压反革命的运动“接踵而至”时,中共以村对地主大开杀戒而建立新秩序的愿望遂迅速得以实现。比如土改后,甘肃省仅因几个农民打了一个乡干部,就全部被判定为反革命份子,其中四人被处以死刑,三人被判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