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1-02-28 11:26:37作者:王勤
2010年8月保定热电厂一区16号楼后,化纤厂生活区改造,在距楼根仅5米左右挖出10米多深大坑,建造32层高层,在施工之前,未做任何处理,造成坑 基坍塌,最近之处仅有2米。及时向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执法局,信访局反映情况,审批部门表示未审批;执法局要求其停工,并将坑做回填处理。现在半年过去,已盖2层,有关部门都说管不了,半年中我们楼已出现地裂、墙裂,地基下沉。
2010年8月保定热电厂一区16号楼后,化纤厂生活区改造,在距楼根仅5米左右挖出10米多深大坑,建造32层高层,在施工之前,未做任何处理,造成坑 基坍塌,最近之处仅有2米。及时向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执法局,信访局反映情况,审批部门表示未审批;执法局要求其停工,并将坑做回填处理。现在半年过去,已盖2层,有关部门都说管不了,半年中我们楼已出现地裂、墙裂,地基下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