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圈地运动”
世界史上最有名的“圈地运动”是发生在十五-十六世纪的英国。后来又发生在十八世纪的美国。十八世纪欧洲产业革命后,大批居民在淘金热的推动下,纷纷移民到美洲新大陆。当时美国还是未被开发的处女地。这些新移民来的欧洲人以跑马等方式,来划定自己拥有的领地,未来农庄的边界。
而廿世纪末,廿一世纪初,在中共的“改革开放”口号下,“新圈地运动”是发生在中国。几千年来不间断的耕作使这片土地变得丰腴成熟。北美的“圈地运动”是在成熟度不高的土地,在“无主”的土地上进行。而中国的“圈地运动”是在人们几千年来赖以生存的熟土地上进行的,因而势必涉及原来住在这片土地上耕作或生活的主人的权益。
在中共的专制统治下,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道理”下,中共各级政府可以随意地让一些原住户,原居民离开那片土地,仅给予一些不合理的补偿费。这些受损害的人们,在无门伸冤说理的情况下,只有所谓“上访”去争取自己的权利。这就构成了现在中国“上访”大军中的一部分。他们中不少是到北京告“御状”,以为“中央”总会主持公道。当知道这个“中央”也不是个“清官”,与地方政府是窜通一气后,他们中有一些人以“自焚”等极端方式来抗议不公正的待遇。这就造成了现在中国社会矛盾“激化点”之一。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是个极大的讽刺。
我知道,在“改革开放”后的十多年,即九十年代中期,还有不少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可能占50-60%以上)连地方官员工资都发不出。不少地方官方机构还借债度日。有的还借高利贷以维持正常运作。
后来,“中央”给予了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而“圈地”开发的权力,使地方政府“大有作为”。首先是自己的腰包鼓起来了,地方政府也富起来了,连比较贫穷的安徽阜阳市颖泉区也建造起模仿白宫的“镇公所”大楼。
这类通过圈地,没收农田,拆迁而暴富的例子举不胜举的。如早在2000年,浙江省上虞市土地开发收入达2.19亿人民币,而给与农民和居民的补偿费才591万元,即仅为2.7%,而97.3%的钱落入地方官员个人和政府的腰包。以土地属国家所有的名义,使农民失去了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城镇居民失去了他们的住所。这点补偿费还远不能达到他们原来的生活水平及继续生存的条件。如福建省莆田县城厢200亩地,每亩仅以2000元作补偿,而以该地为“沙滩地”,“荒地”。“废耕地”来上报,以示低补偿是合理的。而实际上,其上级也心知肚明,因为是“利益均占”,自己也有好处。损失最大的却是使用着片土地的老百姓,这也是“立党为民”的最好体现。
另外,如著名的上海静安区“东八块”的拆迁事件,延续了好几年。为主持正义,著名维权律师郑恩宠为此过了几年监狱生活。像这样公众注目的大城市闹市区的事件也难得到公正的解决,何况在天高皇帝远的不知名的城乡小镇了。其问题之严重可想而知了。拆迁户的伸冤之路是难于上青天的了。
为了平息民怨,近年在北京到处传颂“拆迁发财说”。说有居民由于拆迁,政府给于高于市价的补偿。被拆迁的居民可得一大笔巨款。一些人得一笔巨款可能是事实,但不看看北京的天价房屋。市区普通住房每平方米都在2-3万元以上。所以任何一栋住宅都值百万元以上。即使政府以比这“天价”低的价格收购,拆迁户一夜之间个个也是百万富翁了。
近年来,为了平息民怨,以招租方式征收土地(一般是农田),似乎这地方还属于你的,我不过是暂时借用一下而已,而且被“租地”农民还有定期收入,或一次性收入,但有的“租金”也是很不合理的。有的一“租”数十年,实际上也与征收一样了,反而给了地方政府借口,以更低的“租金”来收购房子了。
地方政府以低价圈来的地,以高出很多倍的价格出让给发达地区的政府,商人,也可以出让给外商来开发,这样就富了当地政府,也鼓起了官员们的腰包了。
奇招层出不穷的“圈地运动”,富了当地政府,特别是充实了官员们的腰包,却陶空了“被圈”人的心肺,甚至使他们失去了基本生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