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法院早前审理一宗涉及女高官的诈骗案,一名自称北京某装饰公司设计总监的骗徒,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一名女副市长二百八十六万元,事情败露后被判入狱十五年。
有趣的是,诈骗案曝光后,舆论关注的不是骗子的作案手段,而是这笔巨款的来龙去脉。人们质疑,副市长年薪不过十二万元左右,就算不吃不喝,也要二十多年才能储蓄二百多万元,她被骗走的这二百八十六万元巨款从何而来?有网民直言,骗子是罪犯,副市长财产来历不明,现在一个被判刑,另一个逍遥自在,实在太不公平。
事件反映了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大凡官员被骗,民众不会同情官员,反而会认为被骗走的钱财是贪污所得。例如广东某县一名笃信风水的局长被冒牌风水大师骗走一百六十万元,民众不但高呼“活该”,还要求当局查清这笔钱的来历。
事实上,从官员被骗被盗案件中顺藤摸瓜揪出巨贪的事例屡见不鲜。某地有位官员出国公干期间,家中遭爆窃,损失惨重,他第一时间从国外致电家人,叮嘱千万别报警,但官夫人不忿小偷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坚持报警。结果,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官员的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其后纪检部门介入调查,该贪官最终锒铛入狱。
阳光法案 没有阳光
按照内地法律,公职人员财产与收入不相符属严重违法行为,事实上,据此法律给贪官定罪并不容易,原因是官员的收入不公开。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当局尽快推出阳光法案的呼声愈来愈高,但却遭遇来自官场内部的巨大阻力。
经过反复的较量,当局去年推出“官员财产和个人事项申报制度”,令人遗憾的是,这并不是真正的阳光法案。阳光法案的真谛在于将官员的财产昭告天下,交由民众监督,但新制度只要求官员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财产,有关资料由相关部门妥善保管,还规定申报的材料只准在选拔任用干部、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以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等情况下方可查阅。
就是说,官员申报了什么,民众一无所知,民众更无权查阅官员申报的资料,难怪有人直言,这是“没有阳光的法案”。内地官场腐败成风,这种保密式的申报,只会为官官相护提供机会,同时也为官场的尔虞我诈提供新战场。
自申报制度面世后,不少法律学者要求当局尽快作出修订,引入向公众公布官员财产的条款,可惜当局置若罔闻。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只可以从官员受骗或被盗案件中了解官员的收入情况,有人戏言,应向骗子和小偷颁反腐倡廉奖。这虽是笑话,却反映了平民百姓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