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各地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
这个通知,针对各地“地王”频出而来。现在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铺的摊子大,缺的就是钱,政府依靠的就是“土地财政”了。有了地,地价越来越高,也算天无绝人之路。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肯定有违地方政府意愿。在发展中,会有哪个地方会嫌钱多,愿意把本地的地价抑制住?
从体制上说,国土资源部的通知也注定没办法执行。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是发给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的,而土地是地方政府决策拍卖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只是一个执行单位。地方政府急需钱用,让国土资源部门拿地去卖,而国土资源部要进行调控,这就要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作出选择。在政府与国土资源部之间,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秉行“县官不如现管”的可能更大,他们只能绞尽脑汁敷衍国土资源部。
在现有土地供应体制下,要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也不是那么容易说到做到的。我们的土地供应基本上是由政府执行,出让的方法是“招拍挂”,也就是谁出最高的价谁得地,这是一种不断推高地价的供地机制。以一种推高地价的供地机制,而求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这本身就是一个无解的矛盾。地方政府能做什么?把起拍价定低点,没用;劝参加竞拍的房地产开发商不出高价,很滑稽。
当然,国土资源部要求,控制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把握供地节奏和时序,优化供地结构,这些措施也许有助于抑制地价过快上涨。但基于地方财政现实,很难想像会被当真执行。
唯一比较靠谱的是,在坚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综合评标等多种交易形式,以抑制地价过快上涨。但要地方政府主动限房价、限地价,单纯这个任务本身不难办,但一旦地方政府政绩压力很大,限房价、限地价就很难行得通。
很担心这个通知是空话。越来越多的现实表明,在遏制价格方面,“行政力量抑制”最多能起到一点态度上的作用,而且蕴含着“报复性反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