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与王立军(网络图片,看中国配图)
“双起”如同“我爸是李刚”一样,成了近日来国内网络热议的一句流行语,它出之大名鼎鼎的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据报道,最初,一些网站流传说,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在一篇关于“民警维权工作”的讲话稿里,首次提出要对“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进行起诉,并称之为“双起”。该讲话内容一时引来众多议论,但未加证实,今天,《重庆晚报》发表文章,不仅证实此事,并且,公开挑战王立军的“双起”说,这令人惊异,也令人鼓舞。
报道说,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王立军的确做了“民警维权工作”的讲话,并讲了“双起”的内容。 网络流传的王立军讲话时间是10月16日,网民跟帖表明该讲话是“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
我认为,这段话表明重庆公安局内有对薄熙来,王立军不满的人,所以,内部讲话才流传到网上,而一个月后,本地媒体才证实,说明王立军已经请示薄熙来,得到了他的支持,这如同90年代,薄熙来当上大连市长,第一件事就是把原先的铁哥们,金县副县长孙广田提升为大连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还亲自把他送到公安局,在党委会上宣布任命书,以表示对他的强力支持。因为薄熙来做事,不论到哪里,首先是敲山震虎,如今的王立军就是孙广田的翻版,他在公安局内部会上敢放大炮,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为他撑腰。王立军不过是个戴笠式的打手。
那麽,王立军是如何放炮的呢?《重庆晚报》说,在这次讲话中,王立军称: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我看,这段话有几点值得重视,首先它是“总结”,不是“开始”,因为自从薄熙来任职重庆以后,已经对媒体进行了大规模割喉手术了,他先第一个搞网络实名制,又第一个逼迫《重庆时报》刊登道歉声明,还秘密拘捕和组织处理了,在网上发表不同意见批评言论的记者,最近,又把当过《重庆日报》领导的重庆市委宣传部一名官员以受贿罪判刑,等等,所以,他这样讲,是希望把徇私枉法,打压媒体的行动变成一种具有震慑力的常态,使媒体人恐惧自律。第二,他所讲的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是主观想象,有罪推定,记者是否歪曲事实应当由法院审理,他不应当先下结论,这有失身份,表现了他狗仗人势的霸道作风,他倚仗的权势者是薄熙来。第三,王立军在故意和中央对着干,前不久,由《大迁徙》作者谢朝平的“渭南书案” 和元平小说《在东莞》文字狱引发的各地公安机关,以诽谤罪抓人问题,曾被中南海高调叫停,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有相关法律条文下发制约,但薄熙来逆风而上,我行我素,竟通过王立军恐吓媒体,如同通过地方立法,搞所谓“袭警罪”一样,表明他寻求重庆地方自治,“警察治市”的野心。第四,王立军透露了中共高层权斗的格局:薄熙来及其背后的既得利益集团目前只有一半的驾驭权。应当讲这是实情,他说的“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其实,这句话与其说是王立军的无奈,不如说是薄熙来的处境和隐忧。第五,王立军说:“把政治变成法制”,其意思是指在重庆这一亩三分地上,只要抓住了记者的把柄,他依靠薄熙来,就能左右公检法司,把记者送进监狱,这应当不成问题,也是他们的“强项”,由此看出他是多麽狂妄和卑劣。第六,他说,进入了“法制轨道就有了主动权”,可以把媒体变成“看客”,这表明权力对新闻媒体的蔑视和傲慢。
但薄熙来,王立军之流肆意枉法的官员,不知道,当年在辽宁搞这一套还有点市场,因为大连历史上是一个日俄殖民地城市,老百姓有逆来顺受的传统,现在的重庆情况不一样,当地媒体对薄熙来不太在乎,他们既坚持原则,又巧妙周旋,《重庆晚报》说,如此强硬的表态立即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其中有网友感叹:“庆幸没有生在重庆。”更有网友指出,如此表态简直就是对于舆论监督的藐视。也有评论指出,警察不应该与记者对立起来,涉及民警权益的调查、督办、维权等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深度参与、充分监督、大力支持、密切合作。看来,当地媒体把三种观点摆得很平。
其实,重庆晚报已经假网友之嘴申明了自己的主导观点:全国都在打压媒体,但重庆最严重,这也正是重庆发生的暴力袭警案最多的主要原因,看来,王立军是个糊毒虫,光开会研究防止袭警案,还把装甲车开到大街上示威,但原因没有找到,那就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如果没有警察的仗势欺人,何来袭警?何来非议警察的言论?他们一边贪赃枉法,一边封锁消息,以权力的疯狂和傲慢对付舆论监督,有什麽用呢?你王立军能靠薄熙来一辈子?
大概是为了求得刊出这篇报道的便利,重庆晚报最后安慰了薄熙来和王立军一句话,它说,更有网友进一步指出,王立军强调用法律的手段应对“歪曲事实”的报道,“动用法律维权,正说明了警察的理性”,如果警察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进行维权,那才更可怕。我想,真是“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稍有脑筋的读者,都会想一想,薄熙来,王立军把律师李庄关进牢房,不是在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吗?薄熙来通过政法委书记和三长会议操控公检法,把不喜欢的人治罪入狱,这叫法律维权吗?试问:为什麽陈绍基异地送到重庆受审,而文强却一路走不出山城,十一个月就被判死?为什麽薄熙来在大连,把与谷开来争生意的律师陈德惠和政敌高姿的秘书刘晓滨,以莫须有的罪名,先后关进大牢,后来他离开大连才被法院宣告无罪,而徇私枉法的薄熙来却没事?当年,王立军在铁岭,能把曾提拔自己,后来批评他的干爹,原铁岭市司法局长王海洲送进监狱,这也叫“法律维权”?
尽管《重庆晚报》不得不画了个奉承的尾巴,但我依然很佩服它的智慧和勇气,同时,我也为它担心。本月17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刘健春涉嫌受贿罪案,这应当使它接受教训,如同1999年,我在香港《前哨》杂志披露了《大连日报》抵制薄熙来以权谋私的故事,他怀疑是该报内部走漏风声,便派大连中山区检察院对《大连日报》进行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财税大清洗,结果把广告部副经理相作伍等几名记者和广告员拘捕,其被判入狱12年,刘某被判刑三年,因此,假如《重庆晚报》真要继续挑战薄熙来,自己一定要廉洁奉公,一尘不染,因为薄熙来,王立军在重庆毕竟有“全部的主动权”啊!
2010年11月18日于多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