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之公民客居他国,为侨居;侨居他国之人,为侨民;侨居他国之中国公民,即为华侨。
华侨自主申请而取得所居住国之国籍,即归化而为该国公民。因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或多重国籍,其原有之中国国籍即“自动丧失”,原有之“华侨”身份亦随之而自动终止。此后,公民居于本国,既非侨居,自非侨民。“侨领”既是“侨界领袖”之意,非侨民当然不再有资格担任。若欲转而客居中国,首先必须申请并取得中国对外国公民所颁发的有效签证,因侨居中国而再成侨民 ---- 但此时已成“美侨”“法侨”“加侨”之类,而不再是“华侨”了。
人之初生,诚如海德格尔所言,只是被抛入 (thrown in) 于世界之中 ,无一人曾有自主决定。但一个华侨通过归化而入籍他国,却是对旧国籍的自愿放弃与新国籍的自愿选择,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行使。以美国为例,华侨持有绿卡,已可永久合法居住,本来就无需入籍,美国政府也并不强迫任何人入籍。归化入籍,乃是华侨本人经过慎重考虑后,自愿进一步放弃中国国籍并庄重宣示于众,无一例外:
“我在此郑重宣誓:完全并绝对地放弃我至今作为臣民或公民而对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所抱有之忠诚;我将支持和保卫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和法律,抵抗国内和国外所有的敌人;我将真诚地效忠美国 …… 我自愿承担此一义务,绝无任何心理上的保留或逃避的目的;愿上帝帮助我。”
在严格的意义上,华侨入籍美国,成为的不应是一个所谓的“美籍华人”(a Chinese with U.S. citizenship?),而应是一个“华裔美国人”(a Chinese American)。这两个词之间的差别,看似无关紧要,其实颇有讲究。在汉语语法里,这两个“偏正短语”,都是以前面的定语 (美籍,华裔) 来修饰后面其意义更为根本和重要的中心语 (华人,美国人)。“美籍华人”强调的,是一个“万变不离其宗”的中国人,尽管他已经入了美籍;而“华裔美国人”强调的,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美国人,但同时更拥有华裔背景。
这一“华裔”背景,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是其个人引以自豪的独特经历与特性,更是美国社会宝贵的多样性文化资源与财富。华裔美国人,因此而对自己独特的种族、历史、语言、文化、风俗和传统引以自豪,格外珍视,对中国的亲人师友以及全体中国人民的福祉,对中国社会的和平繁荣与进步,持有极为深切的关心,都是不言而喻的,当能得到美国社会的理解与尊重。
但对“华侨”和“美籍华人”这些概念的理解模糊,却往往导致很多人自我认同与定位上的失误。比如入籍之后依旧以“华侨”或“侨领”自居,仍然以对中国的“爱国主义”为至高无上的道德律令与行为准则,不论是非曲直,处处与中国政府保持政治上的完全一致,事事按中国使领馆的指令行动,今天去机场排队欢迎某主席,明天去恭候某总理,一遇上政见不同于中国官方的华人或华裔就群起而攻之,就连参加大选时,自己作为美国公民,对美国总统候选人的第一标准也竟然是必须“对中国好” ……
不少华裔美国人都有过一种难堪的经历 ------ 被其他美国人询问“美国和中国交战时你会站在哪一边?”如果说一个称职的律师对法庭上的证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其实都已经知道回答将是什么,那么这一问题之所以令人难堪,就因为它其实并不是一个真问题,问者也不是真在等着听你的回答。对方是已有了自己的答案,所以才故意来问你。他们的答案,虽不是对每一个华裔美国人都适用,却远不是全然无事生非,而是有相当的实际观察为根据。这就是为什么其他族裔的美国人一般不大会碰到这样的问题,独有华裔经常遭此“骚扰”。这个几乎是反问句(rhetorical question)的形式,传达的是一个严肃的判断:不少华裔美国人其实依旧把自己看成是“美籍华人”甚至“华侨”,他们的言行举止,不仅象是“勉从虎穴暂栖身”,而且象是“身在曹营身在汉”,又怎么让其他非华裔的美国人不怀疑你 ---- 法律要求每一个归化入籍的外国人首先宣誓效忠美国,主要目的不就是为了保护众多的其他美国人吗?
其实就连华裔圈子里面的很多人,对这些“华侨”或“美籍华人”也相当疑惑难解。无论是当年靠自己悬梁刺股考托福,还是如今靠父母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搞贪污出得国来,怎么一出来就突然分外爱国起来了?既然变得那么爱国了,怎么又不肯回去,还偏要入籍,入了籍还是把自己当外人,死赖在别人的国家里,没完没了地玩这种“碧海青天夜夜心”的把戏?这些人不爱美国,但他们就真爱中国吗?爱中国的什么,它的人民,还是它的政府?如果他们真那么爱中国,为什么反而对亿万中国人在一党暴政下遭受的苦难熟视无睹,为残暴腐败的政府辩护不遗余力,将一切为中国人争自由与进步的人们视为寇仇,对危及中华民族子孙后代基本生存的环境污染更不置一词呢?
其实这些人真正在乎的,只是他们利用这一“模糊多变”的身份而可以从中美两国谋取的一己私利 ----- 在美国他们是特殊华人和中共的统战对象,现身使领馆的宴会,炫耀与官员们的关系,替北京代管“侨界”,组织、掌控、犒赏、管束、打压加告密,反正FBI 不会因此就请他们“喝咖啡”,居家依然自由安全,出国同样随意方便;到了中国他们又成了“回娘家的游子”,一副“见多识广”的权威嘴脸,为政府的种种恶行辩护与背书,来换取坐观礼台、各种免费待遇 、以及中国“崛起”过程中浑水摸鱼俱乐部的特权会员资格 …… 长袖善舞,左右逢源,仿佛天下人人都是白痴,只有他们最聪明。
但这或许只是中国文化里随处可见的“小聪明即大糊涂”的又一个实例而已。美中在人权价值、政治制度、社会结构与宗教信仰诸方面极为深刻而难以调和的差异与矛盾之中,潜伏着两国发生重大冲突的可能性。作为一国公民而想靠朝秦暮楚而永远两头通吃,不义且不智。那些入了美籍的“华侨”,不仅早已在此生儿育女,很多更已将父母岳父母都统统移民过来,在养老院里靠美国纳税人的血汗生活。但他们不仅内心坚持以“永远的外国人 (perpetual foreigners)” 自居,外在行为上更象一群肆无忌惮的“第五纵队”。平时自以为得计,一朝变起,你不义则他不仁,当年迫害犹太人的还有时要靠拿尺子量鼻子,找华人华裔连这麻烦都全省了。而历史早已一再证明,中国政府虽然平时有意松散地使用“华侨”与“美籍华人”这样的概念来“运动”尽可能多的海外华人华裔为自己谋利(“侨汇”、“侨资”及统战门面 ……),但关键时刻将这些人真正作为“侨民”来保护,却根本不具备足够的实力与决心,更缺乏坚实的法理根据。那时,很多人将会突然发现,原来自己是聪明早被聪明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