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食用油和糖已经卖到断货(看中国配图)
“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糖高宗”,这些略带调侃的词语反映了大陆民生物资的频频上涨。而为了应对涨价潮,各地市民纷纷开始储藏日用品,当起了“囤囤族”,不少超市都出现了抢购食用油和白糖的情况,有人甚至一口气买了七桶油。未来避免通胀,当局除了将30万吨食用油投入市场外,昨晚也突然宣布加息,企图控制物价上涨风。
深圳
跟香港《文汇报》报导,深圳所有超市食用油均在涨价,其中知名食用油金龙鱼,价格从以前的54.6元涨至64.9元,涨幅达两成;散装白糖的批发价上涨27%,食糖批发价均已超过每吨6000元,已处于历史高位。
而为了应对涨价潮,深圳不少市民纷纷储藏日用品。居住在布吉的孟女士担忧食用油持续涨价,为此昨日在超市购买七桶食用油,准备用到年底,这样如果年内再涨价,她就可以节省近百元的费用。
深圳物价持续飞涨,快餐业也进入今年以来价格最高的阶段,各大快餐店价格普遍上涨近三成。部分快餐店老板表示,米、面、油、蔬菜等经营成本增加迫使涨价,每天忙得团团转却无利润进账。也有一些风味快餐店,10月以来悄悄更换新菜单,有的乾脆直接在原菜单上涂改价格,涨幅一般在2至4元间。10元以下的菜式几乎绝迹。
令据《深圳商报》报导,食用油的涨价风潮已受到政府关注。30万吨国家临时存储食用油在20日向市场抛售,这是今年以来国家首次在市场上大规模抛出食用油。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此举意在抑制目前食用油价格上涨之势。
南京
据《南京晨报》报导,食用油和糖涨价的消息,让不少南京市民赶在涨价前快速出手,多家超市部分食用油和糖已经卖到断货,不少省钱达人乾脆一下子把能想到要涨价的东西都买齐。
据报导,赵先生的手推车里已经装了两桶花生油,一边买一边还和夫人电话请示,得到的最新“指示”是要买三筒油。很多大妈大爷在超市一买就是两、三桶,顺带几袋大米都有。黄师傅表示,如果食用油涨价,也不知道大米会不会跟涨,所以乾脆也买几袋。
除了大米,昨日白糖也成为热门,好几种白糖已经卖得所剩无几,例如玉棠白砂糖1kg装7和三环绵白糖7.4元一包的,都已经近乎卖光。江苏阜宁一款甘汁园的绵白糖因为从7.2元降到5.2元,更是很快售完。
据报导,现在不少东西在涨价,倒是滋生了一个新的囤货一族。刘妈妈的孩子才上一年级,她就提前将孩子到1.5米的内衣裤都买了回来;孟小姐的儿子才上幼儿园,就提前把给未来“媳妇”的钻戒都买了。更务实一点的,选择囤几瓶好酒在家。
北京
据《北京晨报》报导,为了抗通涨,不少民众也开始抢买金条。北京菜百黄金卖场售货员说,现在卖得最好的黄金品种就是金条,由于卖场的销售价格比国际金价有个滞后期,所以现在总有人急着出手,赶在下次涨价之前“藏”金条,而且现在出手越来越大,100克的金条成为“藏金族”的最爱。
当“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声音”出自中国大陆官员之口时,中国大陆的网友曾经在网络中调侃的CHINA 与“拆哪儿”相等关系的论调,我终于认同了。正如城市现代化是必须用拆迁来达到的,那么精神意义上的拆迁过程则必然会充满了冲突与血泪,这在群体事件中已有所表现。
从唐福珍强拆自焚到北京北坞村席家兄弟强拆自焚,再到江苏曾焕家强拆自焚,以及不久前发生的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不难看出精神上被强拆的悲剧,是与中国大陆官方高喊和谐的声音发生了严重的走调。
从2003年中国大陆第一次公开报道拆迁自焚事件后,国人一次次祈祷这样的事件不要在发生。然而,现实却是让中国人看到了“杯具”一幕幕的上演,从第一次“杯具”到今天的宜黄事件,大大小小上演了几十次。国人纷纷以死作为扞卫自己的财产权,这种荒诞的无奈表达,充分展示了中国社会运行系统全面失灵的状态,充分展示了中国社会官民对立的严重情绪,国人不得不重归自己保护自己的“自然状态”。
要承认,即使在土地私有的社会里,拆迁过程中也会遇到“市场失灵”,仅靠市场很难达成有效率的自发交易,因为当一个土地征用者面对许多个被征用者时,交易成本是很高的。对于被征用者来说,由于越晚拆迁其得到的利益就越大,所以他们一般会倾向于拖延,如果被征用者都意识到这一点而采取拖延的策略,这样征用者与被征用者之间的谈判是很费劲的。特别是只剩下一个“钉子户”时,双方的报价差异往往会非常大,这导致更难迅速达成交易。“钉子户”深知如果他坚持不妥协,会导致整个土地征收交易无法完成,因此他会索要远远高出市场估价的补偿,甚至还会不断抬高补偿标准,也有学者也把这个称作“钉子户的垄断”。因此,如果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交易成本较高,无论如何都需要第三方的介入来终止这场“非合作博弈”。
但是,中国的问题在于引入的第三方是政府的行政权力,由于中国土地是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所以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征用,作为“卖方”的政府是一定会参与其中的,这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身份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政府失灵”。除了会导致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铺张浪费式征地以及寻租腐败等行为,“政府失灵”最主要也最隐秘的表现是公共决策的偏颇。
中国政府200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第一条就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这具有明显偏袒拆迁人利益的倾向,因为要“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按照该条例的要求,当出现争执时,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被拆迁人要先向房屋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经常不予受理,因为不想和当地政府“对着干”。另外,按照条例的要求,当地政府既可以单方面做出拆迁的决定(比如未经广泛讨论就发放“拆迁许可证”),也可以单方面做出强制拆迁的决定(从断水断电到野蛮强拆),如此翻云复雨的所谓“第三方”往往成了和被拆迁人对立的“第二方”。
不可否认,中国政府正在努力纠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偏颇,也于今年1月推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依然在征求意见中)。新条例的最突出变化是明确了征收主体是政府,而不是旧条例中所说的从政府手中“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此一规定将政府从幕后推向了前台,这意味着一旦发生争执将不能依靠行政权力来解决,而必须走司法程序,要通过法院这个“第三方”。但是,如果不能通过法治的力量约束政府,那么公民和政府的直接对峙或许会导致更激烈的矛盾冲突,其社会影响也将更为恶劣,这也是新条例最令人担忧的地方。
因此,要保证新条例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要改变“法治失灵”。2004年的修宪和2007年推出的《物权法》都明确了公民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只有当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时,在当事人得到足额补偿并同意后才可以征收。但这些“上位法”并没有撼动政府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正是在这一期间拆迁自焚事件屡屡发生,法治约束不了政府,这正是“法治失灵”的表现。当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时存在时,法治已经是最后的保障,如果法治也失灵了,那么公民将无所依靠,维系公民社会的社会契约也就不复存在,他们不再让渡自己的权利,也不承担自己的义务,重新回到了“自然状态”,通过暴力或武力扞卫自己的财产权。他们的逻辑是清晰又无奈的:本来加入公民社会、成为国家的一员是为了避免战争和暴力,可国家中的“财产权之战”更让他们难以接受;如果国家都不尊重财产权,为什么不能回到原本就尊重财产权的“自然状态”、自己做自己的法官?这也许就是以自焚对抗强制拆迁的悲剧式逻辑。
理论上说,政府作为行使国家主权的机关,作为一个代理人,它的违法就意味着对国家的背叛。中国社会的系统性失灵,特别是“法治失灵”,使政府行为往往不能体现国家(最终是公民)的意愿,这最终将导致政府与公民甚至国家和公民出现离散和背离。 要破解这个困局,并不缺乏建设性意见,缺的是来自各方的动力和勇气。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在咖啡厅里的精英还是在地下室里的大众,都不能抱着任何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