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雪耻深仇二周年日,此生,永远不会忘记2008年6月12日我在杨浦区人民政府内所受的耻辱…….(见去年报道和我的新浪博客,部分博文被新浪删除)
我用EMS向杨浦区人民政府再次递交了一份申请政府依法履行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权和人格尊严权的文书。当我路过信访办门口,看见很多警察在信访办门前维稳,透过玻璃,我看见了那条信访办雇佣的恶狼------於强,于是,我冲进门去,对着他拍了张狗头照,由于距离太近,可惜只照了这畜生半张猪头脸。想到我正在行使法律程序,不予犯法,于是我便大声疾呼门外警察来抓凶手,谁知,几个警察又象木鸡似的呆着一动不动,这下积压在我心中两年的怒火终于像火山的岩浆一样在我身上暴发。我冲上前去想砸死这畜生,没料这畜生象兔子似的撒腿就跑,眼睁睁地看着他在警察的注目下又一次躲进了区政府。那个恨呢,气的我差点吐血身亡。真后悔身上没带把利器,不然我非要了这畜生的狗命!。
气血攻心使得我一个晚上不好受,想想又为今天没有得手感到庆幸,我默默地用前辈话来教诲自己;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这种五大三粗的贱狗,值得我为他生那么大气嘛?这个年头很多的不法之徒都在公然的挑战正义、良心、道德和法律,至于舆论则更是不放在眼里。这些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欺名盗世,杀人越货,可谓是无恶不作。如果逼得我一定要违法,那就一定得惊天动地,杀人也得杀个够本的,於强,这条烂狗不够本!该死的是躲在他身后那个指示、包庇这条疯狗咬人的幕后黑手,那个信访办害民烂官、帮凶杨继承,这狗说了,是他的处长,杨畜生(信访办主任)在罩着他。杨继承,你戏称自己以前是法官,一个懂法的人却在背后雇佣、教唆、指使恶人违法犯罪,真当可以永远让你无法无天了,人在做,天在看,你的恶行一定会得报应的。
忍生吞声了两年,杨浦区政府始终未给解决。区政府、警察等各有关部门就当没发生过一样。看来民间的流传“杨佳不袭警,没人能知道上海警方是如何执法的”话是很有道理的!杨佳,你在为自己报仇的同时也在为我们这些层出不穷被警察草菅人命致死的民众发出吼声!如果你在天有灵,请助我能用以牙还牙的方式,报仇雪耻。
狼也有怕羊的时候——杨浦区政府雇佣的恶狼於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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