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0-06-08 22:03:15作者:
6月8日广西梧州市龙山大道上发生六名法官遭泼硫酸事件,其中两名法官受重伤,目前正在红会医院紧急抢救。
6月8日上午9点左右,梧州市长洲区法院在市新兴二路龙山里54号,依法对被执行人陈宏生、廖凤娟夫妇执行买卖货款纠纷等案件时,被执行人陈宏生、廖凤娟夫妇从楼上突然向前来执行的法院、公安干警泼下硫酸,致使6名干警不同程度烧伤。其中长洲区法院院长廖克东、执行局局长吴志斌等两名法官伤势严重。
据了解,廖克东体表面积50%烧伤,属最严重的三级烧伤。吴志斌体表面积10%烧伤,也属三级烧伤。两人的其中一只眼睛面临失明的危险。据红会医院眼科主任卢兵说:“病人的眼睛现在是急性化学性烧伤。其中一个病人烧伤比较严重,达到三度烧伤,以后恢复比较困难。还有一个是二度烧伤,二度烧伤的话也很重。一个左眼一个是右眼。廖克东是右眼,吴志斌是左眼。”
网友评论:
防不胜防啊!
深层次问题!!
想不到拼死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为啥没发具体原因呢?
是不是都不正常了 还是我不正常了 每当我看到这类的新闻就有种莫名的高兴。
在这个不公平的社会,活着都不怕,还怕死吗!
觉悟了。
河蟹的社会。
突然想起一首诗:国破山河在 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 恨别鸟惊心!
国人心态太扭曲了,我为天朝现在的处境感到悲哀。
這樣的*度下這樣的事情遲早還會發生的,等著瞧吧!
说不清楚该支持谁
狗急了还咬人哦。。。。。还是秉公办理吧!
草木皆兵,建议法院除了有金属探测器,还要增加PH试纸检验一项!
执行什么案件要去六名法官,钱拿了不少吧,这下有报应了。
如今法官成了新闻人物,应该反省一下司法系统的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