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新华网报导:姚明的太太叶莉在美国休斯敦当地医院顺利产下一女,母女平安。这意味着姚明的女儿在出生后就拿到了美国国籍。根据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以及美国国会的有关规定,取得美国国籍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其中第一条,便是:根据出生地原则取得美国国籍。按照出生地主义原则标准,一个人只要出生在美国境内就可以取得美国国籍而获得美国公民资格,而不问其父母的国籍为何。
对于姚明的女儿是美国籍,一些中国人感到失望,有一位姚粉丝说:“当看到姚明把女儿生在美国就意味着姚明的女儿加入了美国籍,我对中国篮球的一切希望都破灭了,我不禁失望的哭了……”
那么,姚明为什么要把女儿生在美国呢?我估计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原因是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姚明在自传《姚,在两个世界里的生活》一书中曾说过:“我想要5个孩子,一年一个,但是转念一想,不,那会太累的。”虽然姚明未必想生5个孩子,但他有可能想生3个孩子(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现在谁也无法确切知道)。
而据今年1月13日《华商报》报导:近日,有媒体算出了姚明如超生需要缴纳的罚款。姚明和叶莉都是独生子女,而且叶莉已经29岁了,根据规定,他们生第二胎将不受限制。不过,如果再生第三胎就属于违法超生了。媒体引用上海的地方法规《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称“如果超生子女方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上海市的标准时,将按夫妻双方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2009年的《福布斯》排行榜上,姚明收入为3.6亿人民币,也就是说,姚明超生一个孩子就将缴纳10.8亿人民币的社会抚养费!”有媒体将此事告知姚明,听到这个消息,姚明笑了起来,“我肯定掏不起那么多钱,如果真是这样,我就只有不生了。”
杨支柱先生认为:“姚明如果敢在上海生第三个孩子,不是罚10亿,而是罚21.6亿。如果他敢在北京生第三个孩子,罚款最高可达72亿元。”根据《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子女以上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六倍征收。”
可见,如果姚明将来想生第三个孩子,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就要缴纳10.8亿甚至21.6亿的“社会抚养费”!姚明虽然是富人,但要掏出10亿以上的巨款,还是有困难的。当然,也有一位姚粉丝说:“我们支持姚明多生,越多越好,如果要罚钱,我们全国球迷一人出一元也就够了。姚明你放心地生吧,即使你没有钱,全国球迷也会为了中国篮球的未来支持你多生几个优秀的篮球天才。”话虽是这么说,但还有一个问题:将来如果叶莉在中国怀第三胎,天知道计生办会不会对叶莉采取“补救措施”?因为有一些地方的计生条例规定:“计划外怀孕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在这种情况下,难怪姚明要把女儿生在美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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