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至此,从2008年7月10日开始的轰轰烈烈的重庆打黑风暴画上了一个句号。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
2003年~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子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高院同时驳回了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文强案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将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通过,则会被立即执行,如果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则转为死刑缓期执行。
文强的二审辩护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宣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然坚持,文强被判死刑,量刑过重,“从全国范围来看,首先他的金额不大,前中石化的老总陈同海受贿1亿元,也是判死缓。其次,他的职位并不算高。再者,说他受贿情节特别严重,他没有‘索贿’,也不是‘不拿钱不办事’,也没有‘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宣东说:“现在好像文强成了中国最大的贪官,这有舆论放大的原因。”考虑到支持重庆打黑,考虑到舆论对主审法官的影响,他也理解文强被判处死刑。但他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作出公正的判决,排除舆论的干扰。
文强只求留条命
昨日审判席上,文强一直静静地听着,情绪一直很稳定。直至听到法官宣读到“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时,他依然是出人意料的平静。“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但他心里很无奈。”文强的二审辩护律师宣东说,他一直在观察文强的反应。宣东说,前日与文强会谈时,文强已预感到二审可能维持原判,心理上应该有所准备。
这是文强最后一次会见律师。宣东说,其实文强心里非常难受。文强说,“杀我也行,但程序上也太快了吧”。他说他的要求不高,“给我留一条命也行”, “应该考虑我这么多年来为国家作出的贡献”。他还说,“我死了,也会有人怀念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