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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离当初约定拍婚纱照的日子越来越近,阿文心神不宁,她对我说:“那天我会去,定金都交了,哪怕去拍套写真也好啊!”
“别去了,不就几百块钱吗?何必自找不痛快!”我劝她算了。
“其实……”她犹豫了很久,终于还是开口了,“其实我内心还是很想见到他,如果他那天也去,说明我们之间还有缘份。”
“他知道你交定金拍婚纱照吗?”
“还没来得及提。”
“我的天哪,那神仙也猜不到你明天会在婚纱店出现啊?”
“婚纱店就在他公司附近,也许路过的时候能够看见呢?”无论哪种类型的女人遇到爱情这件事,都会在某个时刻表现得相当天真。
“还隔了一条街好不好?如果能遇见,你可以去买体育彩票了,两者几率差不多。”不是我说丧气话,这种巧合似乎只能在电影里发生。
拍照那天,我坐在办公室里心神不宁,倒不是紧张阿文会不会遇见闻易,而是担心没有遇到他,阿文会不会太难过。
没想到,下午两点,我居然收到阿文的短消息,只有三个字:“遇见了。”
缘份的意思是:人与人之间有命中注定的遇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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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才知道,这段缘分,还是有人为操作的痕迹。
事情是这样的,阿文去婚纱店拍照的前一天,已经将行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了自己的助理,因为她知道,闻易每天都会打电话去办公室。
果然,第二天刚一上班,闻易的电话就如期而至了。
阿文的助理一五一十地说:“我们主管今天去xx摄影店去拍婚纱照了。”阿文公私分明,自己的私事从不向同事透露,因此助理并不知晓主管休假一周,原来是因为失恋。
听说阿文去拍婚纱照,闻易当即大惊失色,不顾一切地去婚纱店找她,一路上连闯数个红灯,鼓足勇气要与情敌决一死战,
气喘吁吁赶至婚纱店,阿文还在磨磨蹭蹭地选婚纱呢,见到他,很自然地问了一句;“你觉得这件好看吗?”
于是才有了上述再叙前缘的巧合。
如今再提起这事,阿文仍然会感叹:“如果中体育彩票也能这么操作,我早就发达了。”
至于闻易与那个女孩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阿文也不再追问,闻易想解释,也被她微笑阻止:“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不想再提。”
真正的胜利者,永远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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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和闻易和好后,很快就开始筹备婚礼。
这个女人用上新项目的劲头操办自己的结婚大事,订酒店、租婚车、联系婚庆公司……挑选、变通、侃价,战无不胜攻不不克。每个遭遇阿文的老板在达成意向后,都会无不佩服地说一句:“这位小姐真厉害!”
酒席就定在天宇国际酒店,架不阿文的软磨硬泡,丁总给出了有史以来的最低折扣,末了还私人奉上一个大红包。
好朋友结婚,我当然要帮忙,连续几天下班陪她去逛街买这 买那。
“干脆你和冷枫也结婚吧,咱们一块办,省事还省钱!”阿文建议。
“还不行,我们还没有磨合好。”
“结了婚再磨也一样,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照你们这十天半个月见一次面,啥时候才能弄出感情来?”自从这个女人听说,买喜糖两人行可以优惠后,就再也不顾我的终身幸福,三番吞次地游说我。
“靠,大龄单身总比短婚未育要强些吧。” .
“你太悲观了,说不定是一段美满姻缘呢?”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阿文看待什么问题都很乐观。
“总之,不行!我还得再观望一段时间。再说我还要给你做伴娘呢!你必须给我买伴娘礼服,得买贵的!”
一日正在会议室开全体员工大会,前台的小章通知我出来接 收快递,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我签收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揭开一看,是一条湖蓝色的吊带小礼服,胸前镶嵌着四颗夺目的水钻。
隔壁会议室各位领导依次发言的声音还依稀可闻,在一室的阳光中,我抖开这条美丽的裙子,柔软光滑的丝缎在手中温柔地闪着光。
吊牌上用签字笔工工整整地写着:“愿你我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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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在同一天,我约了冷枫去酒吧听歌。好朋友要出嫁,我觉得有一些不舍得,靠在冷枫肩膀上,默默地喝酒。
离开时,彼此都有点喝多了,互相偎依着在路上走。突然,冷枫拥抱住我,酒精夹杂着古龙香水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伏在我耳边幽幽地说:“去我家吧。”
我尚未来及做出反应,他就扶着路边的梧桐树吐得一塌糊涂,吐完就坐在路牙上起不来了。没有出租车愿意载这个醉汉,无奈之下,我只好拨通了长云的电话:“冷枫喝多了,搁这吐呢,你能不能过来送他回家?”
“啊?在哪?我这就到!”长云很够意气。
被晚风吹了吹,冷枫的酒醒了一些,得知我叫长云来接,他说:“找他干什么呀?我们俩一起不好吗?”
很快长云来了,他第二天要去送货,所以车排座位堆满了汽车改装零件。我们连推带拽把冷枫塞进了副驾驶座,我只好委屈点坐后排。
路过通宵营业的便利店,我提议下车给冷枫买瓶矿泉水,长云便把车停下来了,我快步向马路对面的便利店跑去。听见冷枫在我身后清晰地说:“过马路当心。”
店里的收银机出了点问题,一块钱一瓶的矿泉水总是无法结帐,等了好半天,收音机才嘎嘎嘎吐出购物小
票。出了店门,我居然找不到长云的车了,东张西望一番,才看见车停在街边的拐角处。我疾步走过去。在离车还有三五步的地方,我被跟前的景象惊呆子,脑海中一片空白。长云和冷枫正抱在一起,激烈地吻着,在路灯的映照下,冷枫的脸痛苦地扭曲着。
我扔下购物袋,在夜深入静的马路上疯跑。心跳急遽加速,冷枫的阴晴不定、他母亲对长云的不满、他与长云出乎寻常的友情……一切都有了解释。但是,为什么还要与我开始?难道我是试验品吗?
那一刻,我真的希望自己被黑夜吞噬掉,从此不需要再去面对一切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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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愿意回家,一个人面对那无穷无尽四处蔓延的孤寂和伤心,于是在楼下的小咖啡馆里坐了一夜,第二天憔悴不堪勉去上班。是个人就问:“蓝,你脸色很难看,昨天没睡好吧?” 。
看来真是年龄太大了,熬个通宵就如同身负重伤,无法掩饰。
我收到了冷枫的信,很难得,是手写的,放在印花的信封中,塞在楼下的信箱里。
出乎意料,冷枫的字写得极漂亮,微微倾斜的字体刚劲有力。
叹了一口气,撕开信封,认识这么久,这个男人,我不了解的地方太多。
蓝:
我要走了,离开这个城市,抱歉用这种方式通知你。
必须得说的是,我的爱人是长云,我们是世人眼中的异类,希望能找到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生活。
你一定很惊讶并且很愤怒,因为我隐瞒了你这么久。其实,从认识你的那天开始,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我多么希望可以娶你为妻,安稳地过过小日子,孩子幸福,父母放心,平安地度过此生。但是我努力很久、挣扎了很久,还是做不到。
我无数次的想开,告诉你,但是看着你的眼睛,却无法说出 口。流逝的时间和投入的情感都是无法弥补的,因此我也不敢奢 求你的原谅。
祝你幸福!
冷枫
我将那封信撕得粉碎,一片片写有冷枫字迹的碎纸片飘落得四处都是。
冷枫的电话已经打不通,公司说他辞职了,原本按个快捷键就可以轻松找到的人,说蒸发就蒸发了。终于
明白,如果你想玩消失,那就换手机号吧,人与人的关系,可能就是那11位数字那么简单,别人可以随时找到你,也可以随时离开你。…
<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