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可望成为欧洲第一个立法禁穿伊斯兰教罩袍的国家,丹麦、法国、义大利有意跟进,英国、瑞典与荷兰持相反看法。小小罩袍掀起欧洲各国接纳与反对的论战。
罩袍一般称为布卡(burqa)是伊斯兰教规定女性必须在公共场合穿着的服饰,全身由长袍、头巾与面纱层层包裹,只露出眼睛。
比利时众议院内政委员会3月初审通过,全面禁止在公共场合穿着布卡,同样只露出眼睛但全罩脸庞的面纱(niqab),也被纳入禁穿范围。
荷兰鹿特丹“商务日报”(NRC Handelsblad))统计,目前在欧洲穿布卡的人口非常小众,丹麦约150至200 人,法国约2000人,比利时仅300伊斯兰教女性全罩脸庞。
布卡虽仅流通于小众人口之间,但比利时法语自由党(Franco Phone Liberal Party )党魁巴奎兰(Daniel Bacquelaine)提案,立法禁穿布卡绝非仅出于治安考量,而是必须保障生活于开放社会中的一般大众权益。
巴奎兰认知的开放社会是“每个人都应能看到对方的脸长什么样,因人们需要认识彼此,相互瞭解”。而早在国会讨论立法禁止前,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根特等城市,已下令禁穿布卡。
先不论伊斯兰教规对妇女穿着的要求,法国也不乐见布卡满街跑。法国人认为,这套服饰可能会造成人际与社会疏离,总统沙柯吉(Nicolas Sarkozy)说得坦白,法国境内不欢迎布卡。
义大利则摆明无法接受以宗教因素必须穿着布卡的观点。北方联盟拟提案,男女都不能以宗教因素让人无法辨识身分,主张违者可处2000欧元罚锾,或处2年徒刑。
丹麦与奥地利则基于保障女权的观点,不乐见布卡在境内流通。丹麦总理拉斯穆森(Rasmussen)坦承,尽管全面禁止布卡尚无确切法源依据,但这款服装背离一般对人道与女权的认知。
奥地利公共管理部长韩尼克霍塞克(GabrieleHeinisch-Hosek)则视布卡为女性屈从的象征,并称若有越来越多的妇女在公共场合穿布卡,打算开始对她们处以罚款。
但瑞典与荷兰则不赞同以捍卫女权为由禁穿布卡。瑞典总理赖因费尔特(Fredrik Reinfeldt)深信,政府不应以权力强迫妇女解放,荷兰则说,他们向来允许表达不同信仰的传统。
英国则坚持,自由表达信仰为英国国家认同与国力的一环。首相布朗(Gordon Brown)说,英国允许自由表达信仰的自由,这是重要的国家认同与国力的一部份,质疑依法国的文化与历史背景,应接纳不同的宗教信仰。
反对伊斯兰教罩袍流通的欧洲国家高举捍卫女权和社会融合的大旗,力主接纳的则坚持不应剥夺个人表达信仰自由,应否禁穿布卡的争议摆荡在世俗与宗教观点之间,难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