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话移民
问题:陈先生夫妇于2004年6月6日自费移民到澳洲。担保人(女婿)当年与澳洲政府签定协议,他们夫妇十年内不领政府福利金。陈先生现在已满70岁,老伴已满64岁。他想询问的是,这十年期限怎样计算?按他们的情况应在何时申请福利金为宜?需要办理什么文件及手续?还有,他们原在国内已退休,当年已告知福利部国内退休工资的金额,到时领取的福利金是否会折算扣除国内退休工资?再一个问题是关于公房申请及安置的,他们已是公民,已于2008年1月向房屋署递交申请公房廉租屋表,请问大约需等待多长时间?
答:这十年期限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Visa Grand Day,另一种是入境时间,以哪个后发生为计算起始时间。因为他们是自费移民的,已向政府缴纳担保金,他们现在也可以申请福利金,祇不过资金不来源于政府,因为这十年期限还未到,Centre link会从他们当初缴纳的担保金那里扣除,如果这些担保金已被扣完,十年期满前他们继续领取福利金,Centre link就会以债务的形式向担保人追讨。
因为他们当年已告知福利部国内退休工资的金额,Centre link会视他们有一定的收入,如果他们的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他们就不能领取福利金。不过一般来讲国内的退休金都不会达到这个标准。以上详情可咨询Centre link。
关于公房申请及安置,等待的时间因区而异,根据陈先生提供的地址,他们住在St George区,因为这个区申请公房的人很多,所以可能需要等上三几年。详情请咨询房屋署131450。
以上问题由实达留学移民的Richard Wang先生解答。
Stanley CHAN专栏
天无绝人之路黑民如何变公民?
(接上期)
笔者明确告诉他们,他们的上诉是不可能成功的,而且上诉可能第二天就被拒绝,也可能6个月后被拒绝,也有可能1年后被拒绝,让他们做好回国的心理准备。
天无绝人之路,他们的申请竟然被拖了将近两年还没有最终定案。(我相信是神的恩典!)幸运的是,在这两年里,这对夫妇又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于是笔者想到,可以帮这个刚出生的小宝宝申请难民,如果成功,这对夫妇和其他两个孩子也就可以拿到永久居留权了。也就是在这两年里,新公民法出炉,有关申请澳大利亚公民的规定做出了改动。笔者发现,这对夫妇的三个孩子满足“新公民法规定中一个的要求”。笔者想尝试着帮着三个孩子申请公民。笔者将这个想法告诉这对夫妇后,他们表示同意,愿意支付有关的申请费用。于是,笔者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帮三个孩子按要求准备了材料并递交了公民申请。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民申请被拒,三个月就会收到拒绝信。但如果被接受,可能要半年左右才会有消息。但这个申请被拖了一年多时间,笔者心里暗喜,可能我们找对路了,这就是公民法里存在的漏洞。最终证明笔者的推断是真的。(2009年11月这个公民法的漏洞被堵上了,从此以后所有黑民的孩子,如果在澳大利亚出生,父母一方必须持有永久居留权,才能获得公民资格。)经过一年多的等待,终于传来了喜讯,结果出乎意料,三个孩子的公民申请全部获得批准。得知这个消息后,这对夫妇惊讶得不敢相信,全家十分的激动。他们带着三个孩子来到笔者办公室,万分感激笔者对他们的帮助。现在,笔者正在为这对夫妇办理永久居留的申请,相信他们的申请很快就会被批准。
天无绝人之路,这对夫妇虽然经历了万分艰辛,但他们一直都保持着乐观坚持的态度,最终迎来了黑暗之后的曙光。笔者希望有同样经历的人们,千万不要放弃,要坚定乐观的向希望迈进。同时,笔者也希望给大家一些忠告,找专业移民代理要慎重,不要轻易相信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上的广告。不专业、不负责任的代理可能耽误你的申请,甚至会彻底将你的希望毁灭。(完)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咨询Stanley CHAN提供
商业移民(163/164)转永居(890/892)的福音
——移民,赚钱两不误
现在,给163/164签证持有人转永居的建议,大部份是让他们按照签证890/892的要求购买生意,经营2至3年后申请永居。至于这个生意能否为申请人带来效益,或什么样的生意才能让申请人办理移民的同时,又能获得政府的补助金,就几乎没有什么申请人考虑了?那怎样才能做到移民,赚钱两不误呢?
澳洲政府每年对出口澳洲产品(任何澳洲制造的产品,包括招收海外学生的院校和旅游服务)的企业提供经济协助,这个每个企业可获得多达8次,每次最多20万澳币的出口补助金被大部分中国移民(包括很多正在做出口生意的老移民)忽略了。
那这个政策如何成功地运用到163/164签证持有人转永居上呢?在这里,我不想评论163/164签证持有人的文化层次,经商经验,市场知识,个人魅力对生意成败的影响,祇想纯粹从政府政策的角度来分析。
如果你是163/164签证持有人,现在已经来到澳洲,考虑购买生意,准备永居签证申请了。首先,你必须注册ABN/ACN,这表明你开始经营生意了。如你决定出口葡萄酒,你开始跟供应商/酒家协商出口事宜,跟供应商/酒家签署合同后,你已经是出口商了。你开始商业运作,你频繁地到中国出差;找寻中国买家;准备在中国设办事处;请中国买家到澳洲酒厂参观;在中国做广告,并注册自己公司的商标;这个市场准备工作通常需要1年左右,你很可能祇出口了少量酒到中国,却预支了相当一笔市场推广费用,不用着急,我们会帮你从澳洲政府那里拿回一半左右的市场推广开支。
市场已经准备好了,你需要雇佣员工,扩大出口;如果这个员工出差到中国,他也跟你一样享受澳洲政府给予的每天300澳币补助,用来补贴食宿。
你现在已拥有这家生意两年了,出口额已达到移民要求了,居住要求也达到了,净资产要求也满足了,你可以顺利地递交移民申请了。
递交以后,你继续享受澳洲政府的补助,一直到你获得8次为止。
所以,请163/164签证申请人认真考虑一下,如果你现在还在犹豫购买什么样的生意话,为何不做一个受澳洲政府欢迎,可以得到政府资助,同时又可以办理移民的生意呢?
最后要声明的是,这个政府补助金同样适用于457转845的申请人,或学生,祇要你在澳州拥有生意,出口澳洲产品(包括招收海外学生的院校和旅游公司),你就有资格获得资助。
澳洲中智国际事务所是一家可以同时提供移民服务,又可以办理出口补助金申报业务的公司,如何顺利地申请移民,又能最大程度地获得补助金,这就是我们要帮助你的。
本文由澳洲中智国际事务所供稿。
新城国际移民留学中心
部分学生签证被自动取消的同学可恢复学生签证
如果你的学生签证是于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16日之间被移民局自动取消,我们可帮助恢复学生签证。
由于一名留澳中国学生的上诉案获胜,使得移民局发出的约6000多份学生签证被吊销的决定裁定是无效的。法院在审查案件期间,发现移民局遗漏了在2000年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例第20段内,“8202”的条款应该适用于法例第20段(1)分段。
整个案件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案中的上诉人莫芝敏(ZHIMIN MO,译音)在2005年8月获发学生签证,同年10月抵澳,2005年11月12日学生签证续签成功,有效期至2008年8月21日。之后她在卧龙岗大学修读商学学士课程,但成绩未获校方认可,在2007年12月5日,被卧龙岗大学拒绝修读任何课程一年。校方在2008年2月11日向莫芝敏发出见移民官通知,但对方没有去见,于是签证被自动吊销。莫芝敏在2008年3月27日向移民部长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自动吊销签证,移民官决定不予撤回后,莫芝敏在2008年5月9日向移民上诉审裁处申请复核移民官决定。审裁处在同年11月5日维持移民官决定后,莫芝敏向联邦裁判司署上诉,后者在2009年3月5日搁置审裁处的判决,发还给审裁处重新考虑,但审裁处在同年4月仍然判维持移民官决定,莫芝敏再向联邦裁判司署申请司法复核,但被拒绝,于是向联邦法院上诉。
联邦法院合议庭本月2日作出判决,发给莫芝敏及另一名外国学生HOSSAIN的通知是“无效”的。据移民局的评估,在此期间发出取消学生签证的通知,大概有14789份,其中约6000份导致自动吊销学生签证。
松柏专栏
如何应对学生签证危机?
系列二
本周我们就解决学生签证危机的话题,继续与大家分享成功案例。
学生签证上诉:
案例1:
A女士,年龄已过40,2006年来澳留学就读于悉尼某私立专科学校攻读市场管理专业。经朋友介绍,她求助于悉尼唐人街一家代理(当时她并不知道该代理属非注册移民代理)为她联系学校。当A女士读完所学的课程后,该中介为了赚取高额佣金,再次为她注册了相同的科目,结果当A女士申请学生签证延签时,被移民局拒签。不仅如此,A女士还被移民局怀疑在澳读书期间从事非法色情工作。得此拒签消息后,A女士的代理就不再给她任何建议了。经同学介绍,A女士找到了松柏,接案后,我们及时为她递交了MRT上诉。在上诉庭审过程中,松柏专家亲自指导为A女士据理力争,从她的学习课程到品行问题,向上诉庭当面做出了合理到位的解释。开庭2周后,A女士赢得了上诉。在松柏的帮助下她目前正在就读自己喜欢的课程。
案例2:
B同学,2003年来澳留学就读高中11年级。在此期间,他曾多次向他的代理提出更换学校,但是由于代理和学校之间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代理曾以各种理由恐吓B同学不能转学。在无奈的情况下,他只好硬著头皮,在极度消沉的状态下,吃力地上课,但他的成绩每况愈下。在这期间,他还被中介以各种理由多次敲诈学费。2006年他转到了现已倒闭的MERIDIAN学校重读12年级。当他续延签证时,由于成绩不达标和出勤率不足等原因被移民局拒签。更糟糕的是由于他的代理没有及时为他递交上诉材料,导致他逾期居留长达1年之久。后来,他在银行办事时,被警察发现逾期,移民局通知他2周内须办理离境手续。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如同晴天霹雳,使B同学乱了阵脚,他简直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在女友的帮助下他找到了松柏,在受理该上诉案后,我们在极短时间内为他递交了充实的上诉材料,同时还使他合法地继续读书。之后,上诉庭完全接受了我们的书面解释,在未开庭的情况下此案获胜。目前B同学已经获批新的学生签证,并能与久别了4年的家人团聚了。
逾期后获永居(众多成功案例备查)
案例3:
福建C同学2005年来澳就读高中11和12年级,但高中没毕业就弃学了。不久他的签证被移民局取消,在逾期居留3年后他与澳籍女友结婚,1个月获批配偶临居签证。
松柏在学生签证领域的成功案例在此无法逐一列举,但可以概括为背景异同,情节复杂,甚至令人感叹。松柏一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忠告献策,我们办案向来因案而异,从不虚张声势或随心误导。我们再次强调如果你不清楚目前你目前的学生签证是否依然有效;或者你没有十足的把握来化解眼前的签证危机;或者你已经辍学并逾期居留;或者你的签证已经被取消,或者你正在准备上诉;或已经上诉;或上诉失败;或你对新形势下如何博得永居仍是一头雾水的话,那么请来松柏一谈。我们将用真诚和实力帮你走出困惑,辅你上马,再辟新径。同学们,阳光总在风雨后。
http://bbs.secretchina.com/viewtopic.php?f=31&t=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