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法院出台监控网络舆论办法

发表:2010-02-17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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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家地方法院江北区法院日前出台,《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暂行规定》,对涉及该法院的网络舆论进行“监控、研判和引导”,“规定”提出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有质疑早回应、有杂音早消化。

值得注意的是,引发广泛关注的北京律师李庄案一审就是1月8日在江北区法院进行,该法院也因此在网络舆论中被广泛质疑。这次出台的“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暂行规定”是否与李庄案有关,还不清楚。

江北区法院出台的办法规定,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归口研究室统一办理,落实专人负责每天在固定时间浏览互联网。各部门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涉及本院的网络舆情,要求在第一时间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研究室统一处理。对收集到的网络舆情,根据舆情反映的内容和网民关注程度,分成正面、负面、正常三类汇总登记。

明确监控重点。采取广度与深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监控“人民网强国论坛”、“新华网发展论坛”、“华龙网两江论坛”、“天涯网重庆社区”、“西祠胡同网重庆记者之家”等网民活跃程度高、影响较大的网站。运用百度、谷歌等搜索网站,采取“关键字”定向排查等方式,掌握舆情信息网站、相关评论文章量、主要跟帖内容等情况。

负责舆情监控的法院研究室将根据舆情反映的内容和网民关注程度等进行初步研判,对网民关注度高、影响较大,并可能成为持续关注焦点的舆情,第一时间直接向院领导汇报;对网民关注度相对较低,影响尚未扩大,但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舆情,编成《每日舆情摘报》上报院领导。同时,在查明事件真相的基础上,拟定舆情处置方案,明确舆情处置时间、程序和舆论引导方向、方式,落实舆情监控、引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针对舆情反映的重点、难点和网民关注的焦点,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事实真相。对反映属实的负面舆情,通过约请面谈、院长督办、在线交流等方式,引导网民。

引起网友不满的是,该“规定”提出,对所谓“毫无根据,蓄意攻击、诋毁法院,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舆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运用技术手段予以屏蔽或删除,防止进一步蔓延和扩散。”

在确定舆情基本平息和趋于平稳之后,“规定”要求继续做好后续监控,随时关注发展动向,防备出现“波浪式”反弹。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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