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士谭作人9日宣判(图)

发表:2010-02-07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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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作人(档案照片)

四川维权人士谭作人因调查汶川地震豆腐渣工程而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的案子下星期二将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家属和代理律师都表示,当局起诉谭作人的罪名是莫须有的。请听美国之音记者叶兵的报道。

谭作人的辩护律师浦浦志强在北京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此案去年8月中旬审理之后一直没有下文,现在终于有了消息。

他说:“我们一直找法院,希望它过年前能有一个结论。但是我们始终没有找到任何人。所有电话都没有人接听。昨天下午临下班之前突然给我们来了电话说马上要宣判了,2月9号。那我们就订了机票,8号过去。”

56岁谭作人是环保维权作家,曾参加1989年的64学生运动。汶川512地震后,他深入灾区探望遇难学生家长,收集死难学生资料。他在2009年2月起草建立512学生档案的倡议书,呼吁对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进行调查。当年3月28号,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他拘留。

浦志强律师表示,公民对当局提出批评是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四川当局对谭作人指控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能成立。

他说:“就本案来讲,谭作人所说的事都是真的。他恰恰是很温和的,不主张颠覆国家政权。他和我们一样是希望变革这个社会,他的NGO组织一直在关心环保,虽然有过64的经历,对共产党不是很买帐,不是很看得惯。”

谭作人在成都的家人盼望他能获得无罪释放,回家过年。他的妻子王庆华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谭作人所作所为都是出于良心和社会公益。王庆华说,谭作人即使只被判刑一天,也要上诉。

她说“如果说我对中国的政府还有希望的话,我希望它改正自己的错误,作无罪宣判。那么,我们就觉得我们还有希望。”

2009年11月7号,美国国国会众议院以426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一项议案,对黄琦与谭作人两人表达支持。该议案提请中国政府履行它颁发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保护黄琦和谭作人以及所有公民都享有的宪法第35条和41条规定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权利。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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