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0-01-13 15:25:06作者:
据报道一名中国国际学生因停留日期不足,以「加拿大经验」(Canadian Experience)类别申请移民遭拒,却以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说明不清为由提出司法覆核,结果司法覆核又遭到失败驳回。
这个叫做金西萍(Xiping Jin,译音)的中国国际学生,自2004年9月到2006年8月间,就读多伦多诺克斯学院(Knox College),之后回到中国居住,直到2008年5月再度回到加国就读。但她随后在2008年9月,于美国水牛城(Buffalo)递件,申请「加拿大经验」类别移民,但移民部以她未在申请前住满一年的规定,拒绝她的移民申请案。
法官指出政策清楚
不过金西萍随即提出司法覆核,指加拿大宪报未清楚记载,有关申请前住满一年,究竟是否包括国际学生早前在加就读时间,而移民部也未向申请人解释清楚,认为据此拒绝她的移民申请并不合理。
联邦法院法官在去年12月3日的判决中指出,加拿大宪报实际以英、法语在第一部分明确规定,国际学生申请「加拿大经验」类别移民,需至少在申请前连续全职工作一年,政策非常清楚。
至于原告指移民部官员未向申请人解释清楚,以及应将国际学生早前在加就读时间计入,依法没有理据,决定将司法覆核驳回。
移民部在2007年11月正式宣布,开增「加拿大经验」类别移民,计划吸纳1万至1.2万名曾在加拿大有留学或工作经验的人士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