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 年前一个冬夜里,刚满20岁的克利斯和一个好朋友,名叫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几声枪声响,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脚踝被另一 颗子弹击中。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他不知道,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那个射杀他的东德卫兵,叫施密特。当然他也绝没想到,短短两年之后,围墙被柏林 人推到,而自己会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
辩 护律师声称,这些士兵是执行命令的人,他们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因为类似的辩护,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纽伦堡 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 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施密特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这样对被告解释他的判决:“东 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 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法也不能抵触那最 高的良知原则。”
审 判台下的旁听人群中,坐着两位心情复杂的母亲,她们是被害人克利斯的母亲和被告施密特的母亲。克利斯的母亲在法庭上第一次见到了儿子被洞穿前胸的照片,自 然伤心欲绝;施密特的母亲心情也很复杂。我在想,如果时光能退回两年,这位疼爱孩子的母亲会不会告诉儿子:一定要记住,你还有别的选择?
作家龙应台曾经问过一位曾经担任过边境守卫的前东德人,“您说,围墙的守卫在改朝换代之后受审判,公不公平?”得到的回答是:“当然公平。”“……是总理命令他们开枪的没错,可是没人命令他们一定得射中呀!”“开枪可以说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杀人嘛!”
是的,施密特完全可以有自己的选择,只要他愿意听从良知。然而如今,一切已经晚了,时光不可能倒流,他的母亲也无法帮忙。这件旧事发生在德国的昨天。但类似的审判,会不会发生在中国的明天呢?
在这样的审判来到中国之前,如果您有认识的朋友、亲人的工作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话,您愿意把这个故事告诉他们么?您愿意告诉他们“您还有别的选择”么?
其实已经有许多良知复苏的警察,选择了让将被无辜抓捕的法轮功学员事先得知消息转移他处;更有一些狱警、看守不但选择了善待法轮功学员,而且积极为自己赎罪:把作恶者的罪证悄悄记录,作为将来对罪犯审判的证据……
正 义的审判并不遥远。近日,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一项历史性的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在内的五名前任及现任高官。此案是针对由江 一手挑起的对法轮功学员全国范围的迫害而进行的起诉。法院通知书内容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20年的徒刑。
当施密特开枪射击克利斯的时候,他没想到转眼之间,那个“背叛社会主义”的“叛国者”是无辜的,而自以为“捍卫社会主义”而不必为开枪负责的他却因为杀人罪而受到惩罚!正义到来的如此迅速!而在审判到来之前,上苍已给每个人留下用良知选择未来的机会。
----------------------------------------------------------
[注]1989年11月9日,越来越多的德国群众走向街头。他们向柏林墙进发。守卫柏林墙的士兵一直等着上级的指示,可上级默不作声。默不作声也是上层的一种选择,这一选择促成了柏林墙守墙士兵们的选择:后者干脆放弃了守卫,站在一侧无为以对,顺应了天意。 事情的发展,朝着戏剧化的高潮转化,许多人做梦也想不到的结果出现了。有人站出来高呼着推倒柏林墙,结果一呼百应,数十万群众一眨眼工夫居然把数十里市区的柏林墙推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