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时,杨彦明着灰色上衣、蓝色裤子,赤脚穿着一双布鞋,被法警押到法官面前。他面带微笑,表情平静,回答问题时声音清晰。
法官问:"你犯了什么罪,被判什么刑?"杨彦明说:"我犯了贪污罪,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死刑判决。"
停顿了一下,杨彦明继续说:"这个事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如果当时我不自杀,可能领导还发现不了这几千万元的事,就是自杀才把事情败露了。"后悔自杀,成为他的临终感悟。
杨彦明身患心脏方面严重疾病,枪决之前一直在抢救治疗中。昨日按照死刑犯刑前会见的安排,他的两个姐姐前去急救中心会见了杨彦明。案发前,杨彦明已经和妻子离婚,7日其妻子没来会见。
年仅51岁的证券界强人,5年来历经1审死刑、2审发回重审、1审再判死刑、2审维持死刑判决,始终在死亡的边缘徘徊。
杨彦明之所以能引起公众关注,在于6500万的贪污赃款下落不明。今天临刑前,他依然守口如瓶,仍未把这个谜团解开。
2004年4月23日,杨彦明被发现在其租住的房子里打开煤气自杀,煤气爆炸后引起大火,杨彦明被人救出。杨彦明在打开煤气罐之前曾割腕自尽,经过抢救奇迹般生还,但上亿元惊天大案也终于东窗事发。
北京法院查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间,杨彦明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6500多万元予以侵吞。之后,杨彦明又多次指使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得款共计376万元交给杨彦明,杨彦明将该款予以侵吞。
此外,杨彦明还涉嫌挪用公款2482万元,并指使手下把营业部电脑资料进行删除。案发后,杨彦明拒不交代该款去向,还对下属表示:"如果出了问题,我承担全部责任"。2004年5月,杨彦明被立案侦查。
6500万元贪污赃款的去向,一度成为杨彦明的救命稻草。其律师试图以这些钱是行贿款的判断,来说服法官让杨彦明活着,以达到让受贿者心惊肉跳的目的。
据其律师透露,律师为了弄清巨额赃款去向,多次到看守所会见杨彦明,并向其说明交待赃款去向对其减轻处罚的意义。对于自己的律师,杨彦明在涉及6500多万赃款去向时,也是闭口不谈。
检察机关认为,杨彦明拒不交待巨额赃款的去向,不能成为免除其死刑的理由。杨彦明贪污、挪用数额巨大,给国家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且其在案发后拒不说出赃款去向,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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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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