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简介
【看中国记者杨屏采访报导】11月18日记者采访了一位平凡的中国公民。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53岁的靳路顺,1994年因为4万多元人民币的债务纠纷靳路顺将借钱不还的被告人付诸法律。打了一年多的官司谁知因为牧野区执行法官李磊(音)认识被告的儿子,所以无视判决书的判决而把他的案件拖了十三年不执行。后来李磊当了法警队的队长,但是这个案件别人都不敢接,还是由他经手。由于司法部门执法不公正把一个普通案件拖了十三年还未执行,弄得他家破人亡,老母亲活活被气死。为他和他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身心创伤。
靳路顺在自己的电动车前写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
法 <(小于) 贪 < (小于)情
后面还有一首打油诗,"文明法院不文明,办事粗鲁又蛮横。任意原告跑断腿,案件就是不执行。"
靳路顺生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红旗下长大。从1973年到2004年为自己的国家辛辛苦苦工作三十几年,最后落个两手空空,被迫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
新疆市北竿道五姜化商场彦伟(音)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使用软硬见施的手段,对靳路顺说"你现在赶快办失业,办失业可以领两年的救济金。要不你就得补保险。"其实"像我们这些在十年以后都属于永续合同,根本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要不亲人老了以后没人养。"
一纸终止劳动合同书,使得靳路变成无业游民,靠给市民打工维持生计。"现在我要生病了怎么办?我一天没干活一天就没钱。我还得每月去交保险。保险每年都在涨。我上过山下过乡。我总结出三个时期、三个年代:我出生在困难时期,成长在混乱年代,现在又处在调整时期,......下岗时期。"
自94年就下岗的靳路顺,虽然生活坎坷,但是还没有认清造成他的家庭不幸的根本原因。他以为:"经都是好的,都是歪嘴和尚把他念歪的。"他还对他工作了三十多年并以欺骗手段将他推出门外的公司抱有希望:恢复我的劳动合同,让我落叶归根;或者按国家的规定,给我三十多年工作的经济补偿金,这也符合有关规定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