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10-28 20:23:43作者:
报道称,这名现年35岁的美国伊利诺州男子于本周一向新泽西州高级法院认罪。他被指以盗窃方式从一家从未供职过的公司接受了超过47万美元的薪水。
检方表示,该名男子于2002年9月被新泽西州一家电信公司相中,并打算去那家公司工作。但随后他改变了主意,并未真正入职,而是去了别的公司工作。然而,新泽西州的这家电信公司忘了从电脑系统的工资名单中删除他的名字及资料,每月还按时向他的银行账户支付工资,长达5年之久。直到2007年2月,这家电信公司才在财务审核时发现了这个荒谬的错误。
这名男子发现问题后没有主动找到相关公司更正,而是选择隐瞒,默默接受了这笔"意外之财"。因此,他被指盗窃他人财产。检方建议判处其6年监禁,并需赔偿新泽西电信公司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