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三度出庭,扁未上铐!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前总统陈水扁遭戴上手铐移送的画面引发全球关注,凸显台湾司法人权问题。而本月十六日、二十三日及昨天,陈水扁因台北地院传唤三度出庭,均无戴上手铐,北院发言人黄俊明昨指出,由于陈前总统从台北看守所戒护科大门到警备车的路程不超过十公尺,法警人数也有五人,因此不需要上手铐。
称维护羁押人权 非针对扁案
现行羁押制度引发侵害司法人权争议,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昨听取"羁押期间与司法人权改革办理情形"报告,法务部具体建议研拟促进诉讼方案,勿让羁押期间过长。行政院长刘兆玄听取报告后,同意朝此方向办理。
民进党正发起声援陈水扁的司法人权连署行动,人权小组听取法务部的报告,是否间接回应民进党等在野人士改革诉求?人权小组副召集人、研考会主委江宜桦特别说明,法务部提报有关羁押人权的问题,并非针对陈水扁遭羁押案,而是过去有若干长期羁押的个案引发争议,包括黄志成盗匪案、苏建和等强盗杀人案、绑架杀害学童陆正案等。
江宜桦表示,法务部建议可研究各种可能办法,不要让羁押期间过长。因为这是报告案,会中讨论不多,刘揆听取后未多作裁示,但同意朝此方向办理。
无限期羁押规定 有违宪疑义
法务部在报告中直陈,依现行法令,如所犯为法定最高本刑逾十年有期徒刑之刑者,以及发回更审的案件,均无羁押期间限制,外界也有所批评,认为有违正当法律原则及比例原则的最后手段,且有违宪疑义。
报告表示,无限期的长期羁押可能是诉讼缠讼的帮凶,与促进诉讼的基本要求相违悖,而且案子一再拖下去并非良方,迟来正义已非正义,案件缠讼对司法威信是一大伤害,对被告及被害人家属更是一大折磨,社会接受度并不高。
拟以国外为师 解决诉讼障碍
法务部主张,除可配合修正长期羁押的问题外,对于违反迅速审判的案件,不妨参考国外量刑解决、诉讼障碍解决、国家赔偿解决、加速抗告解决等方案,研拟适合我国国情的促进诉讼方案。
法务部认为,公职人员选罢法对选举、罢免诉讼,规定以二审终结,且要求法院六个月内审结。此限期结案的立法模式,经实际运作,颇能有效促进诉讼,亦可当成其他案件是否采限期结案的立法参考。
另外,对朝野歧见未解的集游法修正草案,人权小组对小规模集会是否应报备进行讨论,与会委员建议十人以下集会不必报备,江宜桦说,刘揆已指示内政部在未来朝野协商时纳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