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为潘玉梅
南京市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今年46岁的潘玉梅,从第一次接受他人贿赂1万元开始,逐渐演变成收受数百万元的巨额贿款也麻木不仁。至案发前,她的囊中已经收入792多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的巨款,她也因此成为南京市处级干部受贿犯罪单笔现金数额最大的贪官。
昨天,南京市中院对潘玉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潘玉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邮政系统腐败案
牵出了潘玉梅
早在2007年元月,南京市纪委在查处邮政系统一起腐败案件时,被审查人员高某口中冒了句:"我还给潘玉梅书记送过几十万美元。"这似乎是无意中露出的一句话,令办案人员反复斟酌:一个处级干部会有这么大胆吗?如此巨额外币即便在银行提也很难一下子提出来这么多,外汇究竟从何而来?
自学过法律本科的潘玉梅闻风而动,在对抗调查上做足了工夫。她一面与相关人员"对口型"、订立攻守同盟,另一面则四处托关系打探虚实,销毁物证,企图逃避审查。
2月26日节后上班第二天中午12:30,潘玉梅被带到南京市纪委办案点。
抗拒13天才配合调查
家中搜出26公斤现金
3月10日下午四时,她悉数交代了自己收受高某巨额贿赂的经过,并写信请家人配合组织交出赃款。当晚9时许,办案人员将潘玉梅摆放在父母家中的现金53万美金、170万元人民币全部取回。这些赃款净重高达26公斤多,银行工作人员用点钞机足足花费了一个半小时才清点完毕。
潘玉梅的落马和高某密不可分。高某是潘玉梅分管的迈皋桥街道一村支部书记。起初,潘玉梅对高某工作中的不当之处尚能大会点名、小会批评,高某对这位顶头上司也心生敬畏。2000年春节前,高某借机拜年到潘玉梅家送了2瓶酒和1万元钱,当时潘不在家。因适逢春节,这笔钱潘玉梅没有退。此后她对高某便不好开口批评了,高某对潘更加留意。
2001年9月,潘玉梅被选派参加首期境外培训班。临行前,高某到潘玉梅办公室递了个信封:"你到国外可以派用场。"潘玉梅心想20人的团队可能要用钱,自己帮高某也协调了一些事,便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1万美元。2002年,潘玉梅被提拔为迈皋桥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成了一把手,高某更把潘玉梅视作"绩优股",找机会接近。
据统计,2000年春节前至2006年12月,潘玉梅在担任栖霞区迈皋桥镇镇长、迈皋桥街道主任、工委书记及栖霞区区长助理期间,利用分管经济工作及街道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92.08174万元,美元50万元(折合人民币398.1234万元),合计收受人民币1190.20514万元。
敛财手段1--直接受贿索贿
2000年春节 收高某2瓶酒、1万元人民币
2001年9月 收高某1万美元
2003年 收港商陈某480万元
某年 为其他公司降价购地受贿50万元
2005年 由高某买单,供其在上海疯狂采购
2006年 向高某索取48万美元、120万元人民币
受贿共计人民币792.08174万元,美元50万元(折合人民币398.1234万元),合计收受人民币1190.20514万元。
与其他4人(另案处理)成立公司,出资1100万元购创业园267亩土地使用权,两年后潘玉梅让创业园以5800万元回购。5人牟利1700万元。
敛财手段2--注册公司卖地"寻租"
2003年 注册工贸公司低价拿地100亩倒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