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2-26 10:17:00作者:
澳门备受争议的"维护国家安全法",二十五日送交立法会进行细则性讨论以及表决,最后一如预期地获得多数议员表决通过。澳门民主派议员质疑,该法对于"叛国"等预备行为处罚相关规定过于模糊,可能造成执法单位滥权、箝制人权。香港相关人士也忧心,中国会藉此施压,迫使香港尽快推动国安法立法工作。
民主派质疑"叛国"法条模糊
根据澳门立法程序,该法经过行政长官何厚铧签字发布后,将自公布翌日起正式生效。澳门此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制定"国家安全法",香港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与澳门相同,因此两地将国安法俗称为"二十三条立法"。
澳门通过的国安法共十五条,内容主要禁止分裂国家、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等行为,违法者最重判处二十五年徒刑。反对该法的澳门民主派议员吴国昌表示,当局防范危及国家安全的预备行为,其涵盖范围不够清晰,很容易造成执法单位滥权,因此促请延后立法。
国际特赦组织忧丧失言论自由
国际特赦组织以及香港记者协会,在澳门立法会表决前分别发表声明,忧心"国安法"一旦通过,将妨碍澳门的言论、集会和新闻自由。香港记协指出草案中关于"窃取国家机密"等罪行定义模糊,可能对新闻工作者造成威胁。同时也批评,草案部分内容"充满情绪化的爱国字眼,澳门民众对于立法内容的了解也不足够"。
澳门达阵 香港恐被迫跟进
香港曾于二○○三年推动国安法立法,当时引发大规模抗议,迫使港府搁置立法。部分人士忧心,澳门的立法可能迫使香港步上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