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天赋人权的概念说得更为简明扼要:人人都平等享有自然权利: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等!
《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开宗明义: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力上一律平等!
我早就说过,中国不是所谓法制不健全的问题,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专制集权是法治社会、是人权的死敌,所以,任你再多、再面面俱到的法律条款,一遇上专制、人治这些个妖魔鬼怪,必然只能是废纸一张。
林嘉祥为什么在做了不禽不兽的事情后,还公然对在法律文书面前与自己平等的其他公民说"你们算个屁"?因为,多年铁的事实早就告诉他这样的常识:他自己就是比普通大众更加平等的"有些动物"中间的一员。
我今天的演讲,就是要指出中国大陆没有平等,只有"更平等"的种种侵犯人权的怪现象。
是的,平等是个好东西,所以,中共的宪法也如此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也是《世界人权宣言》签字国之一。2004年,保护人权,也写进了这一部宪法。今年下半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出台了。
同一部宪法,同一个时间,姓刘的举起也是白举,宪法不仅没有能够保护他说话的权利,甚至连他这个共和国元首的命运,也"爱莫能助"。但是,姓毛的一举起来,下面就噤若寒蝉了。为什么?只因为刘仅为亿人之上,一人之下。
在宪法条文面前,毛刘绝对平等,但是,在官场上,显然,毛地比刘更平等。
余生也晚,少不更事,直到八十年代中期,才知道中国有离休老干,医院有老干病房之说。继后又才知道,早在"解放"初期,老干病房就应运而生了。老干病房,不是小干病房,更不是白衣病房,其设施,医生,以及医药费的上不封顶等,是一般人难望项背的。在医疗保障制度面前,那个生病无钱医治,快要死了被亲人抬到火葬场等着落气就火化的妇女等等,老干们显然更平等。
再后来又进一步知道,这样的更平等现象,根本不是在朝后的新生事物,是从在野的时候继承下来的优良传统。延安时期的王实味为什么被枪杀?就因为他写了《野百合花》,就因为《野百合花》里有提到更平等的"衣分三色,食分五等" 的句子。《野百合花》里的干部灶,一直沿袭到今天,只不过,叫法与时俱进了,叫做"特供"什么的,比如牛奶,就有特供哪级哪级干部的。平等是个可以公开说,不可以公开做的概念;更平等,则是个可以公开做,不可以公开说的概念。否则,对更平等的稳定不利。试想,人人都更平等了,岂不是又退回到没意思的平等老路上去了。
以此观之,干部之间岂不是处于平等地位?非也,干部之间,仍然处于更平等的状态。只不过,这样的更平等,相对只是平等的老百姓而言,也许应该叫做更更平等,更更更......平等。举一个非常经典,令人叹为观止的例子。这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曾经与单位的政工科长一起服侍着离休老干出去"学习考察"。那年月,代步的还是一辆大客车。上车前,科长对争先恐后的老干们宣布自己即兴出台的乘车政策:地师级的坐前面,县团级的坐后面。地师级听了,心中暗暗得意,县团级听了,气得直骂科长的娘。何也?侵犯了县团级更平等的合法......不,合理权益。
以上讲的是高层,或曰天上更平等的现象。现在,讲地面更平等的现象。
被批倒批臭的封建社会,被推翻了的民国时期,也只听说过两大更平等的现象,即官僚阶层和平民阶层。四九年以后尤其是和谐了的今天,更平等的剪刀差,越来越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公民分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民,城镇居民分有职业者和无业游民,有职业者分干部和工人,干部分带长的和不带长的。至于带长的到底还该怎样分下去,我头都大了,各人想去。干部,还分行政单位干部和事业单位干部,还分地区或县市干部......哎呀,不分了,我头又大了。具体讲讲其中更平等现象好了。比如同为科长,地区单位的科长,才是正宗的科级干部,而县市里的科长,则只是股级干部。这样的更平等细化,不仅表现在政治权利上,还表现在经济权利上。不干具体事情的群体,往往比干具体事情的群体更实惠,因为,政策,就是不干具体事情的,更平等的人捣鼓出来的。比如这段时间闹得沸反盈天的调整工资,高高在上的教育局所有成员,就比天天吃粉笔灰的教师们多出了一大截。不过事有例外。比如,同为事业单位的公安警察,就享受到了与公安局一样的,按照公务员标准调整工资的优待。为什么要更平等公安,了解中国特色的人,没有不知道的。
还是再拿教师来说说表现在教师身上,体现在各行各业的更平等的事。
我居住的城市有两个省级重点中学,最起码,从字面上,你看不出,这两个帽子一样的中学有什么两样。可是,不用我给你交底,走进去一看,哪一所是地区学校,哪一所是县级学校,别说教学设施,师资配备,仅凭学校大门的豪华程度,你就可以做出绝对不会错误的判断。据说,地区中学的校长,级别相当于副厅级,县中学校长,则只相当于科级,到了乡镇中学,当然只相当于股级。
学校和教师之间的这种更平等现象,还有精彩绝伦的发挥。
当年,我混饭的那家低级党报,为了教育、引导人,不止一次刊登过这样的新闻:某乡镇中心校教师某某,因为违反了什么政策、纪律,被处罚到乡村某学校接受再教育去了。
每次见到这样的新闻,我总要愤愤不平:这乡村学校,它怎么就成了流放犯错误教师的西北利亚了呢?这让本来就在乡村学校当老师的人怎么想:这样的搞法,我们岂不成了"犯错嫌疑人"了?再说了,人人生而平等,乡村学生,他怎么就只配由犯了错误的教师来"教育"?
与此相反的是,刚从学校毕业的,还没有什么经验,水平相对差的师范类院校学生,如果不是成绩拔尖,如果不是有特殊关系,他们都得到乡镇学校去锻炼若干年。有了一定的教学经验后,往往就被调进城市学校教书育人。对待教师如此更平等,还在其次,最关键的,是苦了那些乡村学童,同为公民,同为纳税人子弟,乡村学童,他怎么就只配作教育战线小白鼠呢!如此的更平等,如此的教育体制,是什么样的心理的人弄出来的?
处于更平等地位了,是不是?城市学生,你别得意,你报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试试,身在皇城百分贵,北京考生进入北大、清华的录取分数,就比其他省份考生低100来分。100分啊,会更平等掉多少竞争者?
党员和非党员,也是两大更平等阵营。只有积极分子才能入党,入的是先锋组织,是光荣地入党。问题由此来了:那没能入党、没有入党的另外12 。3亿人,岂不是都是落后分子,后进成员,耻辱群体?所以,党员贪官进了监狱后,往往这样检讨自己的犯罪根源:放松了思想改造,忘记了党员身份,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群众了。看看,普通群众,贬义词。有人说,这侮辱了普通群众,我认为,这恰恰是这些个特殊材料不是追求普通、低级平等,而是追求更平等的执着表现。
只要不是脑筋有问题,只要不是鬼迷心窍,谁都知道,那所谓的共产主义目标,没有一丁点实现的可能。为什么还有7000万人趋之若鹜?为了追求更平等的权利。早年间,有一一张党票折抵三年徒刑的说法,由此可见入党目的之一斑。
该说说阴司地狱的更平等现象了。
人间地狱者,监狱是也。春风早度"狱"门关,坐过牢的人都知道这一点。有权有势,有钱的人即使坐牢,还会享受着诸多更平等待遇。比如我们这个城市某权势熏天人物的儿子进戒毒所,住单间,有电视看,有好酒好肉供养着。比如前江西省省长倪献策,坐牢期间,经常有车辆接出去"看病"。别说人家曾经如此显赫过,就说我坐牢的那家地区级小小看守所,有一次,一个副县级囚徒和一个农民囚徒发生肢体碰撞。更平等的结果是:副县级无事无忧,农民被五花大绑,跪在每个监室门前认罪,末了,还戴上好几十斤铁镣,到严管室反省去了。也曾有两个农村囚徒打架,平等的结果:一碗水端平,二人都戴上脚镣,严管室呆着。
某个党魁正常驾崩了,那面准党旗就降下来了。普通人即使非正常死了几十万,也轻易不会下降。今年512大地震算是开了先例,但是,谁不知道,那是被成百上千万网民吼掉下来的,被秘鲁国私设灵堂、干涉内政般的"行径"寒碜下来的。
死后的更平等。不说别的,就说小小的我所在的乌蒙山区这个城市,那郊区的所谓烈士陵园,埋葬的,据说多是追求自由平等的战士。可是这个陵园里体现出的,也没有平等,只有更平等:官职越大,坟墓也就越是靠前,坟墓和墓碑也当然越大,越讲究。那个最大,最豪华,最靠前的,是那个据书面说法是被流弹打死,据坊间说法是被同志中的仇人打死的夏曦之墓,因为,夏在肃反期间,杀死的人太多了。
至于中国大地上最大、占据地段最金贵的坟墓在哪里,该坟墓幕主官衔级别高得有让人头晕目眩,这对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的只平等的人们来说,是个妇孺皆知的常识,我就不消说了。
最后说一说连左愤们也难以自豪的更平等怪现象。
这样的更平等,表现在过去,就是商店有外宾柜,车站有外宾窗口等。老外的钱,比中国人更平等。殃视常常自鸣得意地宣称:全世界的老外都可以收看殃视节目。可是,我们这些老内,却没有谁能够收看老外的节目,连港台的节目也不能收看。洋人眼睛比中国人更平等。直到近年,还有类似的报道:某某洋人、东洋人在中国地盘生病了,为了抢救老外,中国动用了飞机送病人,送医生,送药物等。老外的命,更平等于老内。
可见,宁与外人,不与家奴的衣钵,被继承下来了。相比之下,那小日本就自私自利,他们什么都尽自己人先来。为什么?窃以为,是因为他们没有那样一个伟大领袖来发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样的口号。所以,日本人也就干不出他人比自己人更平等的事来。
国际人权日以此为标题,历数这些怪现象,目的是想告诉大家,这样的更平等,实质上就是不平等的现象比比皆是。在一个只把人权写在纸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的国家,这样的现象是必然的。再有就是提请人们警惕,人权就是人权,不是什么生存权;平等就是平等,不是什么更平等;民主就是民主,不是什么高度民主,不是什么民主集中。美好的事物,增之一分,减之一分,就不再美好。词汇构成的量变,只会导致词汇本义的质变。这是偷换概念,这是挂羊头卖狗肉,这是在不知不觉中剥夺你我的权利,这是在以温水煮青蛙,让你在温情的遮盖之下,不知不觉地失却政治权利,失却公民权利,甚至失却生命。
《世界人权宣言》发布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杨佳如果是真正受到法治保护的,他与上海警察是处于同一平等线上,即不是一方只享有一纸空文的宪法平等,另一方却处于事实上的更加平等的地位,他杀警察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我们身处的,是一个没有平等,只有更平等的国度。这是可悲的,暂时的;我们期望的,是一个只有平等,没有更加平等的国度。欢欣的,长久的国度。
谢谢各位的倾听!
(在贵州第四届人权研讨网络会议上的演讲)
□ 寄自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