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丶反对"一切"暴力
现行的反暴力主流,"暴力"的概念是指现实中反对既存社会制度的暴力,即指民众反专制反迫害反侵权和追求正义中所使用的暴力。并非反对一切暴力,或许抽象地谈理论时是反对一切暴力,但是,事实上只反对民间暴力而不反对共产党的暴力。他们有选择性地反对暴力。选作要反对的是民众的被迫反应的暴力丶小暴力丶反抗掠夺迫害的暴力丶追求正义的暴力。选作不反对且要维护的是统治者的主动的暴力丶大暴力丶掠夺迫害的暴力丶反正义的恶暴力。
非常明显,这些反暴力并非徐贲提出的"反对一切暴力",这些反暴力主流的暴力概念正好和我上述认同要点相反。
现今流行的反暴力潮中,其典型的表达是:"不可使用暴力去追求正义(或纠正社会不公正)"。 在中国的政治现实中,"不可使用暴力去追求正义"的先决条件是:
其一,必须承认和接受原先用暴力建立起来的非法的专制政权──不可用暴力去改变这种暴力政权。
其二,必须承认和接受现暴力政权维护其非法权力正在施加於民众的暴力,以及,必须承认和接受现非法政权可以用暴力镇压反民众的反抗暴力(事实上是包括非暴力)──不可以民间暴力反抗专制暴力。
但是,坚持自由民主理念的人们都会否定上述两条"必须承认和接受"。否定了这两条,必定遭到统治者的暴力镇压。对付这个镇压,人们已经失去了所有合法的和非暴力手段,留下来的只有暴力一途。可见只要你坚持自由民主,"使用暴力去追求正义"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二]丶怎样反暴力?
我反暴力。我反的是"一切"暴力,既包括民众的反抗暴力,更反对统治者的暴力;而且必须首先反对统治者暴力──这点很重要。现行反民众暴力者在反民众暴力时摆出一副公平面孔:统治者和民众各打五十大板。可惜这公平面孔後面尽是不公平。不公平理由之一,已经有人指出统治者暴力与民众暴力强度之比犹如大象与蚂蚁之比,你给他们各一巴掌,大象连骚痒的感觉都没有,而蚂蚁呢?死定了。这种公平的结果就是单向致民众於死地。不公平理由之二,除了六四等特例外,绝大多数反暴力舆论都是因应民众暴力而起;最近高彻云霄反暴力声音就是针对翁安群体暴力和杨佳个人暴力而起的。这种针对民众的反暴力,客观效果是导致民众反抗暴政在理论上和道义上失去了支持;把民众抗暴的正面意义抹黑和妖魔化为野蛮邪恶。
我说的首先反对统治者暴力,是指要求统治者首先否定自己的历史暴力和现实暴力。实行公平公正(含廉洁)自由且有竞争的全民选举,以事实证明统治者已经与暴力夺权划清界綫;也是以事实证明统治者放弃了暴力统治。经这一程序後,政权已经是用非暴力的民主选举建立起来的合法政权了。在合法的民主政治制度下,权力是由民众授予的,因而失去了用暴力维护其统治的依据丶可能和必要;因为可以和平地更换执政者,人们失去了用暴力推翻或反抗依据和必要,民众暴力消失於无形。既然民众和统治者都失去了使用暴力的依据和必要,统治者和民众暴力的恶性循环他就消失了。这样,反对一切暴力的现实就具备了──这就是要反对一切暴力必须先反对统治者暴力的理由。
共产党反民主主要顾虑是失权亡党。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人们,主动民主改革的专制政党不但不会灭亡,反而是合法地继续执政可能性极大,依中国现实而言,主动民主改革的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可能性也很大。
暴力反抗是中国社会传统,或者说暴力反抗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并不是说中国人的暴力基因比非中国人多,而是中国传统社会在法律途径上和政治渠道上堵死了民众走非暴力之路,"官迫民反"遂成传统。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在长期统治者高压下,中国人亦形成了忍辱偷生丶好死不如赖活丶宁为瓦全不为玉碎等非暴力传统。胜於暴秦的共产党高压至今主流还是上访潮丶跪着"造反",还没有暴发陈胜吴广暴动造反,可证明中国人非暴力传统比暴力传统强多了。在中国只要共产党给民众申冤机会和一条非暴力的可行途径,类翁安杨佳暴力就很难出现。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你用暴力去对付类翁安杨佳等暴力,民间暴力必定有增无减,越反,民间暴力就越多。如果先反掉对付类翁安杨佳的统治暴力,就能从根本上消除暴力。可见,现今反民间暴力的效果必定是促进和增进暴力。所以,我说现今的反民间暴力者都是暴力鼓吹者和暴力制造者。
2008/12/1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中国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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