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08-04 22:35:00作者:
7月28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火电安居小区发生一起特大绑架案件。被害人李东义(男,57岁,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当日早7时20分在自家车库取车时,突然闯入两名歹徒,歹徒持枪、刀将其逼在其驾驶的黑色奥迪A6后座上驶离现场。
后在路上又将另一名同伙接上车后开到市郊田野里。在此处,三名犯罪嫌疑人向李索要现金200万,经李反复与犯罪嫌疑人交涉,将金额降到100万元。李通过其子李胜鹏向亲友筹措到72万元后,犯罪嫌疑人驾车将李拉至齐市第五中学附近,由李的儿子将72万现金放至奥迪车后备箱内。犯罪嫌疑人将现金取走后,又将车内及李身上的1.1 万元现金抢走,分别下车逃离。
案件发生后,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抽调警力300多人,全面开展侦破工作。于7月31日上午发现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7月31日15时30分,将犯罪嫌疑人臧某抓获;17时30分将另一犯罪嫌疑人贝某抓获;20时30分将第三名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持枪绑架作案的全过程,现已缴获人民币60多万元、5连发双筒短猎枪一支、子弹20多发、军刺1把、匕首1把。至此,历时三天半的"2008·7·28"特大持枪绑架案件告破。
经讯问得知,犯罪嫌疑人臧某,男,35岁,贝某,男,24岁,刘某,男,24岁。三人都是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其中刘某有前科。
2007年末,犯罪嫌疑人臧某因赌博欠外债遂产生作案动机,把作案目标锁定在被害人身上,并勾结同一单位的临时工贝某共同预谋策划,在2007年末至案发前20多次去被害人家附近踩点。2008年5月,臧、贝二人又与刑满释放人员刘某勾结一起,于7月26日数次到被害人家车库踩点,并定于7月28日早晨实施犯罪。
7月28日早6时,臧某驾驶从其同事李某某处借来的银灰色松花江微型面包车,准备双筒短猎枪一支、子弹20多发、军刺1把、匕首1把,到宾馆将贝、刘二人接出来,在被害人家楼下守至7时20分,看见李下楼开车库门进入车库时,由贝、刘二人跟进车库,分别持枪、持刀将李绑架,实施了这起特大绑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