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郎: 在中国,我们还剩下什么?

作者:周郎 发表:2008-07-15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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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美国最高法院6月26日针对个人是否有权拥枪做出历史性裁决,以五对四的票数推翻华盛顿特区禁止个人持手枪的规定,裁定人民有权因自卫与狩猎原因拥有手枪,这也是最高法院有史以来第一次对此议题做出宣判,维持了二一七年前的一条宪法修正案。尽管这项裁决在美国社会引发了争议,尽管枪支泛滥已经给美国社会带来极大的、令人头疼的治安问题,但是这项裁决还是从维护美国人的自由权利出发,裁定人民有权拥有枪支。上面说得是美国,在中国,在由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下的一个有着自诩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五十九年来,在统治手段的日渐提高、无处不在的"人民民主专政"之中,作为宪法主体的人民来说,除去那些写在宪法上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是虚假的如选举权外,比起那万恶的旧社会与半封建半殖民地时代,我们还剩下了什么?还有那些能保护自身利益的公民权利可以行使的?

连仿真枪都被收缴

先说说在美国可以人人拥有的枪支吧。在中国警方的眼中,枪支是超出毒品更危险的头等大案,不要说可以杀人的枪支了,连猎枪、气枪都是在严查之列的。奇怪的是,那猎枪、气枪是你政府当年许可卖的,记得文革后期来到北京时,王府井东风商场的气枪三十多元一支都无人问津。后来政府又收缴猎枪、气枪,也没给持枪人一点点补偿。还有一件亲见的事件,"六四"的前一天,在中南海门前,市民学生收缴戒严部队的几支枪支,哪里敢拿手里呀,接过来就挂在戒严部队的军车上了。所以,当天夜里,只见人民解放军四处射杀,人民只能用砖块还击自卫,剩下的就是"人是刀俎、我为鱼肉"的哀哭了。现在,不要说中国人不能拥有枪支了,连仿真的玩具枪,都在查禁之列。今天的中共当局,一说"军队国家化"就暴跳如雷,就是还不肯放下"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和党指挥枪"的那一套专政理论,也就是说,政府只能拿枪对着你老百姓,而老百姓只有束手就擒,俯首听命。仅从这一点来说,中国人的自由度就可想而知了。

邓小平取消了罢工权

如果说文革中的列入宪法的"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属于侵犯人权的恶法的话,那么,其后,邓小平一句话就废除了宪法中存在近三十年"罢工"权利,就是无视国际准则和人民的基本权利的粗暴决定。面对劳资纠纷,工人以罢工的方式来表述和伸张自己的主张,这在全世界都是合理合法的通行权利。共产党初始,领导工人与旧政权斗争(如京汉铁路大罢工),就是要力争工人的人身自由与罢工权利,等到自己坐稳了天下,脸一变就要取消工人的这一天然权利。环视全球,宪法中不能保障工人罢工权利的,除去中共当局,就是朝鲜、古巴这几个社会主义国家了。仅此一点,再以毛泽东对待"四.五"和邓小平对待"六.四"的两相比较,后者的独裁专制意识并不比前者差多少。现在内地无论发生样的劳资纠纷,政府首先保护的是资方,首先出手镇压的是工人兄弟。农民工干活得不到薪金,在中国又没有罢工权,不得已只好拿自己的生命以跳楼或自残的方式来讨要工钱,警方拘留的是工人,媒体还公开讥讽是"跳楼秀",欠薪的资方却安然无恙。这就是取消罢工权给工人带来的灾难。

土地都姓"共",农会无疾而终

中共是靠农运起家,是以"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来诱骗农民入伙的。在还没有夺得政权的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就正式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许诺"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这就好像是当年李自成进北京一样,"盼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结果就迅速获得了中国广大农民的支持。没想到,农民兄弟分得的土地没几年,"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好日子还没过上几天,合作化运动一来,人民公社一成立,自家的土地又重新宣布归于国有、都成了共产党一家的私产。连当年组织"分田分地真忙"的乡村农会,也无疾而终了,所以,直到今天,对八亿农民的个人权利,没有一个自身的民间社团来为之伸张。当前年国家宣布废除农村个人税负时,全国上下一片欢呼雀跃,说是中国几千年来前所未有的好事情。其实,静心想想,环顾全球,还有几个国家在征收农业税的?想想古今中外,有哪个国家敢说土地是国家拥有而不是个人的、连自家买房子也只能使七十年的使用权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不是几千年封建专制一以贯之的"家天下"又是什么?

上访权有名无实,成为"天下第一难"

自古以来,百姓有了冤屈,越级上告、击鼓鸣冤甚至是拦驾告御状,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尽管是要冒着屁股挨板子的风险,但官员不能不接状子。现在好了,在胡锦涛的"和谐社会"里,上访不仅成了"天下第一难"的事情,还形成了中国社会的第五十七个民族即"冤民"。所谓的"上访刁民"、"上访专业户",都是地方官员互相推诿、久拖不办给造成的。为了遏制上访,各地不惜制定各种恶法,来给访民制造各种匪夷所思的罪名。拿北京来说,如一个案子的上访者不能超出六人,否则就是"聚众闹事",抓你没商量;在天安门地区不能以过激的上访手段来要挟政府,否则就是危害社会,如有人曾因拆迁被逼无奈跳进金水河,反被劳动教养三年;严禁上访者拦驾喊冤,如旧社会杨三姐那样的拦车告状就是滋事违法,也在被抓之列。前几日,有朋自河北来,说一路上遇到荷枪实弹、如临大敌的警察盘查数次,比对长相查验身份证。河北农村干部还得到上面指示,奥运期间,严防农民赴京上访,哪个村镇一经有上访的,当地干部一律免职。一句话,中国今天的上访环境,比封建时代还要严酷百倍。

游行集会,成为一纸空文

自一九八九年"六四"之后,中国人近二十年没享受过宪法规定的"集会游行"的公民权利了。不过,一九九九年的"五八"事件、即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炸后,中国学生猛砸美国驻中国大使馆的那次集会游行不算,那次虽说也是未经批准的,但是中国政府默许的。北京市虽说制定有《游行集会条例》,但内行的法律人士说这个条例本身就是一个可以随意给人定罪的陷阱,因为条例中"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都是非法的",其中还有"企图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的定罪标准。要知道,任何一个集会游行都是需要有人出面来申请组织的,当你在酝酿准备阶段的时候,政府就可以"企图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的罪名来抓你入狱。所以,业内人士一言蔽之曰:《北京市游行集会条例》,其实就是等同于《严禁游行集会条例》,人民已经失去表达自己意志和发出自己声音的自由了。

与美国人有权拥有枪支相比,在中国还剩下多少个人自由?显而易见,已经不多了,以上所失去的,仅仅是我们早已失去的而且也是早已习惯的几个常见的人身权利,如果细数起来,还远远不止这些。可以看出,当下的中国已经成为一个个人权利被日渐褫夺、公权力却日益肆虐的专制社会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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