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06-18 16:35:05作者:
加拿大魁北克移民局从7月开始对于申请人资产的认定将由原来只承认主申请人个人名下资产修改为可承认夫妻名下共有的资产。例如:原来,对于夫妻联名共有的房产,只有该房产目前市值的50%可计入申请资产,而从下月起,该房产市值的100%均可计入申请资产。这无疑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魁北克省投资移民政策对申请人资产总额的要求。
据了解,魁北克投资移民政策对于申请者的基本要求是:投资者具备80万加元(约合人民币560万)以上的资产和三年以上的成功商业管理经验。有两种投资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在政府指定的基金投资40万加元(约合人民币280万),为期5年,5年后投资本金由加拿大政府担保全额偿还;二是申请者可以选择仅投资无返还的12万加元(约合人民币84万)的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