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05-31 18:49:03作者:
中国大陆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限塑令",对塑料购物袋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公厘的塑料购物袋。
新华网报导,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将受到最高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主管机关也将于6月1日至8月1日对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检查,检查塑料袋销售单位是否有合法的证照,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依法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塑料袋销售单位,重点检查销售单位使用塑料袋的情况。
据报导,从1999年开始,北京、天津、江苏、辽宁等10多个省市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但由于是局部性的限制政策,超薄塑料袋在管理难度较大的农贸市场及铁路、交通等流动场所还在大量使用,危害环境。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门晓伟说,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是一场消费革命,目的是为了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鼓励使用竹篮子、布袋等替代品,节约能源和资源。
他说,限制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避免地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不便,但为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造福子孙后代,作出一点牺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