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秀贞,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大学夹道26号,现年43岁,无业,以卖水果为生。联系电话:15801322899。在此我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自己身上真实的故事,我用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实来控诉一个国家公务员仰仗城管的权力,欺压我们平民百姓,官场上官官相护,老百姓怨声载道。同时,我也大声疾呼社会的正义力量来支持我,向那些欺压百姓的狗官讨个说法。
高国彬是北京市东城区景山街道办事处副处级调研员,主管景山城管分队。高国彬仰仗主管城管的权力,对我们这些老百姓进行欺压,先后从我的摊上无偿的拿走了一万余元的水果,使我这小本生意已经无法生存,夫妻不和,甚至我们正常的生活和生命都受到了威胁。
具体事实如下:
一、2006年,我们在沙滩后街卖水果,高国彬到我的摊上告诉我,他要结婚了,让我们"看着办"。我们不敢得罪他呀,只好给了他1000元的"红包"。
二、 2006年"十一"期间,高国彬电话告诉我爱人,他要送水果给区政府领导,要我们准备好水果,送到少年宫门口,他开车在那等着。当我爱人骑三轮送了一车后。过了两个小时,高国彬又打电话要水果,我爱人不得不又送了一三轮水果。这两次高国彬先后从我们这拿走了:苹果30箱X30、猕猴桃30箱X25、提子 10箱X40、橙子10箱X50、共计:2550元。
三、2007年春节期间,高国彬开车先后两次到位于我在黄化门西口的水果摊要水果,无偿的拿走:火龙果10箱X80、进口橙子10箱X60、进口猕猴桃10箱X80、香梨10箱X50、优质苹果10箱X50、木瓜5箱X50、共计:3450元。
四、2007年"五一"期间,高国彬开车到我位于黄化门西口的水果摊要水果,无偿拿走:小凤西瓜10箱X50、火龙果10箱X80、木瓜10箱X50、共计:1800元。
五、2007年"十一"期间,高国彬又开车到我的摊上,让我的伙计给他车上装水果,这次又无偿拿走我:苹果20箱、香梨20箱、提子5箱、猕猴桃15箱。共计:2675元。
就因为高国彬仰仗职权欺压百姓,一次又一次没完没了的到我这无偿的拿走我的水果,使我忍无可忍,不得不于2007年11月向东城区信访办反映了此事。没多长时间,景山办事处纪委的万华就找到了我说,区信访办把信转到他那了,由他处理。接下来发生的事就让人匪夷所思,无法想象了,我们的噩梦也由此开始了。
就在万华找到我们第一次谈话后不久,高国彬就打电话找到我爱人崔英杰说有事见面。在11月一个周六的晚上,高国彬开车来到沙滩工行的门口找到了我爱人,非把我爱人拉到了总政大院的枣庄餐厅,在枣庄餐厅早有几个人在那等着了。经高国彬介绍,有什么"检察院"的大哥,有南城"黑道"老大的"康哥",有东北黑道的 "小二"等人。在此期间,他们软硬兼施,说什么得罪了高国彬就是和他们过不去,,今天不把这事摆平,就当心你的狗命。要求纪委找到我爱人,就说给了钱了。我爱人巧周旋,终于逃过了一劫,得以脱身。又过了几天,高国彬又要约见我爱人,这次我爱人有了准备,找了几个朋友一起去了,高国彬没有得逞。
在此期间,凡万华找我们谈话,保证不出半个小时,高国彬肯定打电话找我爱人进行威胁。如果这种事发生一、二次,那么可以说是巧合,但总是发生就让人不得不怀疑万华在这件事里的作用了。特别是高国彬先后找我爱人两次,所说的内容非常详尽,对我们的举报也非常了解,我们不得不想到是万华把我们举报的情况和高国彬通气了。就我所知,纪委干部在处理举报事宜时,是不许将举报人的情况告诉举报人的,可万华的所作所为真让人无法理解。
从去年的11月份到现在,我的信访迟迟没有答复,我现在对答复已不报任何希望了!因为在此期间,我和万华只见过一面,递上了材料,在以后我多次打电话要求和万华见面,万华都以没时间进行推脱。有一次打电话找他,他非常烦恼,就说:你们举报既没有录象、也没有录音、更没有高国彬签字的的东西,你们的举报查无实据不会算数。从一拖再拖到要求我们必须提供录象、录音、高国彬的签字材料,我们对此举报的处理结果已不报任何信心了。
更值得怀疑的是,当我们提供的证人对此进行做证后,没多长时间证人就不敢再到我们家了,我们两家关系原来非常好,经常串门,但给我做证后情况就变了,我想证词肯定也变了。所以,我可以想象,我们的举报肯定不会有任何结果的。
这就是我一个"草民"迫不得已,被逼无奈举报的艰辛经历,我只是为了生存,我只想在这缝隙中生存,我没有多大抱负,只希望你们国家干部、党的干部不要再祸害我们老百姓了,不要再官官相护了,把我的血汗钱要回来。一个小小的街道办事处干部腐败都如此难以解决,我们国家还有希望吗???!!!
我在电视里、电台上、报纸中经常看见我们国家要反腐败,等我真的遇到了这种事,我才深深的体会到原来反腐败都是假的,我们老百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只有忍受公务员的欺压,无奈呀!!!
朗朗乾坤,怎么会有如此"党"的干部存在,这个"党"是谁的"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