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领不到工资的问题,时有所闻。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在过年前夕最易引起社会问题。中国人重视过年时共享天伦之乐,农民工也希望能在过年前拿到工资,以回乡补贴家用。但却有不少雇主恶意拖欠工资,使得农民因无法回家而集结抗争,引起社会的动荡。温家宝曾多次以总理的身份为农民「讨工资」,要求各地方杜绝工资拖欠的问题。但各地的工资拖欠事件,却无法杜绝。
今年1月15日,南京溧水就发生了农民工因讨薪被砍断手臂的事件。中建五局负责的南京溧水县永阳镇卧龙湖风景区工程,在 1月15日下午,因连日雨雪的气候而导致部份工地暂停施工。少数农民工要求该公司提前支付工资,但中建五局的雇佣人员拒绝,并将其中一位农民工的左手砍断。该事件引起地方官员重视,市建委、建工、劳动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当地调查,并责令中建五局在1月20日之前,将2000位农民工的1000万元工资确实放款,并尽快将农民工遣返回家。
南京溧水的事件可谓冰山一角,中国大陆各地都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中共也试图从政治参与的角度来保障其权益,主要的做法是选用农民工担任人大代表。以最近广东省十一届人大选举的160名全国人大代表为例,其中有来自佛山三水区的农民工代表胡小燕,为全国第一位以农民工身份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但这种作法的成效有限,因为农民工出身的人大代表仍然过少,再者,人大代表在中共政治体系中的仍难掌握实际的权力,由农民工出任人大代表并无实际的监督功能。此外,能参加人大代表选举的农民工多为雇主所信任的劳工,一旦劳资双方出现严重利益冲突时,劳方的谈判筹码仍然过于薄弱。
放诸各先进工业国,为保障工人权益多鼓励成立工会。成立公会是对劳方权益最直接的保障,因为只有工会才能聚集多数人的力量,使得弱势的劳工有和资方谈判的力量。中共担心工会产生串连的力量,动摇共产党的统治基础,限制劳工自组工会的权利。一个没有工会组织的社会,劳工权益很容易被打压。温家宝一再宣示要为农民工「讨工资」,但中国社会广大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岂是温家宝一人可以讨回来,温家宝此举最多只有象徵与安抚的功能而已。选拔农民工担任人大代表固然有其正面意义,但无法大幅改善农民工实际生活。中共若因忌惮工会组织会冲击中共统治基础,继续限制工会的成立,农民工的地位将永远无法提升,工资拖欠的事件也将不会根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