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总书记兼国家主席胡锦涛最近出席"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
"国际论坛开幕式时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劳动者权益。
政府采取一 系列措施,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胡锦涛还指出,"让广大劳动
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
新华社的报导中还说:中国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通过立法和
制定政策,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证广大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民主权
利。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发挥了广大劳动者在推动国家建设和
社会进步中的主力军作用。
看了这些报导不但笑痛肚皮,还真佩服共产党的无耻。因为与其说胡锦
涛关心中国工人阶级的体面劳动,不如说他更关心自己的"体面讲话"。为
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自从中国共产党"走资"以后,中国工人阶级就沦为中
国社会最底层、最没有人权的人物,从各地"闹事"的情况来看,开始多为
"下岗"的国有企业的工人,那是中国宪法中明文规定的响当当的领导阶级
。他们虽然充当体面的领导阶级,但是生活的很不体面,他们的妻女,有些
就沦为卖淫女,供权贵们践踏蹂躏。共产党以领导阶级的"精神刺激"来吸
吮他们的血汗。其实,就是在共产党走资以前,中共也是中国工人最大的吸
血鬼,按照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中国工人所创造的所有剩余价值都落到
共产党手里,他们是中国最大的剥削者。
那么现在胡锦涛为何突然大谈"体面劳动"与"依靠工人阶级",没有
把他们当作中国的"不稳定因素"呢?无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
日通过后公布,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这一年的北京奥运会作秀而已
。成为胡锦涛理直气壮、信口开河的政治本钱。胡锦涛鼓吹"以人为本",
也是要对抗江泽民的"三个代表",渗入党内斗争的因素。
在这个劳动合同法里写上漂亮的规章、却并不符合"国情"的条文,就
如那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样,只供欣赏,却不可实施。就如对一些被解
雇员工的补偿规定,与当今民主国家,以及台湾、香港的规定差不多,然而
中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资本原始积累的野蛮阶段,怎么可以与
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与地区比较?
"劳动合同法"也摒除了一些灰色地带,不容资方钻空子的规定。例如
第82条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
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种惩罚性质自然也
引起资方的不满。
于是,从去年秋天开始,唯利是图外资中的中小企业(以台商、港商为
主)纷纷关厂;而吃狼奶长大的国有或准国有企业,也做出抗拒行动,与党
讨价还价,真是岂有此理。根据媒体所报导的,为应付"劳动合同法",中
国三大能源寡头之一的中石化下属的河南郑州石油总公司,要求144名员工
签署"申请转化劳务工人"的通知,转为临时工人;总部在四川的酿酒公司
泸州老窖的北京分公司员工80多人被要求以"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并称多
数员工可在今年1月,即《劳动合同法》生效后获得新合同,问题是新合同
中将丧失包括工龄在内的许多有利条件;国际知名、与中国当权者及国际恐
怖分子关系暧昧的华为集团,也实施"辞职再重新签约"计划,要求近万名
任职满八年的员工在今年元旦前主动辞职,另签新的劳动合同。
虽然因为中央的干预,这些做法被停止或转换其他方式,但是只要中国
仍然是一党专政国家,那么这个"劳动合同法"与宪法类似将难以实施。现
在风头火势,至少要让胡锦涛在国际论坛上得以发表"体面讲话",正如在
2002年胡锦涛刚上台时借中国82宪法颁布20周年大谈法治,如今中国的法治
又如何?
当然,有法比没有法好;但是"劳动合同法"保护不了中国的工人,也
损害资方的利益,唯一得益者将是中国的官僚与工会干部,他们可以借劳资
矛盾上下其手为自己捞好处,就如胡锦涛借此为自己装门面。
胡锦涛若有诚意也很简单。就是抓几个典型,例如严厉惩办山西砖窑奴
工与草荐人命煤矿主的共产党后台。更重要的,要真正关心工人的权益,就
让工人自由组织工会,党国垄断的工会只能是黄色工会,豢养工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