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官司:老伴去世,老太太主持分遗产遭遇麻烦
2004年,戴老太的老伴去世,当年11月,全家对老谢生前所留的经济适用房进行分配,并制定一份协议。协议中,根据遗嘱,老伴财产的一半归戴老太所有,而另一半则由4个子女平均分配。两个女儿主动放弃应得部分,大儿子按照当时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1500~1800元的房价,对属于老三分配的房屋进行计算,最终以货币方式支付给老三14500元,并在协议上签字。随后,该套房子由大儿子和戴老太居住。
让戴老太感到意外的是,2007年10月,三儿子却将戴老太告上法庭,理由是戴老太无权处理父亲留下的遗产,认为房产分配协议无效,要重新分割。
"只要我健在,就不会分房子。"对于三儿夫妻要求分房一事,74岁的戴老太很伤心,表示自己是老伴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有权根据儿女意见主持分配老伴留下的遗产。
在和解现场,戴老太心情沉重,说原告是家里唯一培养出来的大学生,从小到大供其上学,操办婚事,婚后小孩入托前自己还提供保姆费,并拿出过1万元钱给其夫妻补助。而现在三儿子已是某大学的教授,夫妻收入都很高,住着170多平方米的房子,另一套还出租。大儿子上学少,一直很照顾家里,分配给大儿子的遗产合情合理。"只希望法院依法判决,不让他们夫妻再进我的家门。"戴老太在法庭上老泪纵横,说在分房上深受折磨,不愿意和解。而原告表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没什么好说的"。
一个现象:房价飞涨,房产官司剧增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2007年这种房屋纠纷案件非常多,并且在一部分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竟然是母子、父子或夫妻关系。为何至亲频频为了房子打官司?针对该问题,记者咨询了二七区法院有关人员。
"2007年一年,这种房屋纠纷就有500多起!"立案厅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她介绍,在最近的一年多时间里,这种案子的受理量直线上升,往年一年不足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