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10-17 00:34:38作者: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在刚刚发表的年度报告中表示,美国继续关注香港的民主化进程,以及司法独立可能会受到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基本法的举动所威胁。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在日前发表的2007年度报告书内谈到有关香港情况的情况时表示,美国继续支持香港在中英联合声明及香港基本法为基础的“一国两制”内实现稳定及自治。该委员会表示,香港独立的司法制度继续保障了港人的利益,也保持着开放社会特质;宗教、言论及结社自由在过去一年内继续获得保障。
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表示,坚决支持在香港实现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内所有议席均由普选产生。委员会认为,在香港全面实行普选可以让北京政府向国际社会证明,让香港实现“高度自治”的诚意。
这份报告书内叙述香港的部份包括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4年4月以解释香港基本法的方式否决香港在2007及2008年实现双普选的决定。报告书也记载了今年3月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当中,泛民主派候选人梁家杰获得足够数目的选举委员提名,在特首选举当中挑战受到北京支持、寻求连任的曾荫权。
*连续四年提及香港普选*
报告书也提及香港政府在今年7月推出“政制改革绿皮书”,就有关实行普选的问题咨询香港公众。委员会的报告书说,“政制改革绿皮书”提出多项建议办法,希望可以在2007年年底之前,就普选问题建立“主流方案”。委员会认为,发表这份绿皮书咨询文件为香港在未来推行民主改革与实现普选营造了基础。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同时指出,虽然香港基本法保障香港的司法制度独立,并且表明香港的法院有权在属于香港自治的范围内,可以触及有关与中国中央政府的职权,以及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的关系上解释基本法条文。不过委员会同时注意到,香港法院在这些情况下的权力实在有限,因为香港的法院需要在获得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后才能够作出裁决。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以2004年中国人大常委会否决香港在07及08年实行普选为例说,人大常委会对香港作出的任何决定将削弱了香港终审法院在司法制度上的独立性,委员会对此感到关注。
这是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连续第4年在其年度报告书内提及香港实行全面普选的问题。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在2000年10月成立,目前委员会内有21名成员,包括9名国会参议员、9名国会众议员,与3名来自美国国务院及劳工部的高层官员。这个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主要监察中国国内的人权与法治发展情况,同时也关注西藏与香港问题。这个委员会就有关中国的问题曾多次召集专家举行听证,并定期在每年的9月底发表年度报告。
据这个委员会的职员说,由于编辑和刊印上的问题,因此延误了2007年度报告发表的时间。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在日前发表的2007年度报告书内谈到有关香港情况的情况时表示,美国继续支持香港在中英联合声明及香港基本法为基础的“一国两制”内实现稳定及自治。该委员会表示,香港独立的司法制度继续保障了港人的利益,也保持着开放社会特质;宗教、言论及结社自由在过去一年内继续获得保障。
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表示,坚决支持在香港实现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内所有议席均由普选产生。委员会认为,在香港全面实行普选可以让北京政府向国际社会证明,让香港实现“高度自治”的诚意。
这份报告书内叙述香港的部份包括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4年4月以解释香港基本法的方式否决香港在2007及2008年实现双普选的决定。报告书也记载了今年3月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当中,泛民主派候选人梁家杰获得足够数目的选举委员提名,在特首选举当中挑战受到北京支持、寻求连任的曾荫权。
*连续四年提及香港普选*
报告书也提及香港政府在今年7月推出“政制改革绿皮书”,就有关实行普选的问题咨询香港公众。委员会的报告书说,“政制改革绿皮书”提出多项建议办法,希望可以在2007年年底之前,就普选问题建立“主流方案”。委员会认为,发表这份绿皮书咨询文件为香港在未来推行民主改革与实现普选营造了基础。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同时指出,虽然香港基本法保障香港的司法制度独立,并且表明香港的法院有权在属于香港自治的范围内,可以触及有关与中国中央政府的职权,以及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的关系上解释基本法条文。不过委员会同时注意到,香港法院在这些情况下的权力实在有限,因为香港的法院需要在获得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后才能够作出裁决。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以2004年中国人大常委会否决香港在07及08年实行普选为例说,人大常委会对香港作出的任何决定将削弱了香港终审法院在司法制度上的独立性,委员会对此感到关注。
这是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连续第4年在其年度报告书内提及香港实行全面普选的问题。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在2000年10月成立,目前委员会内有21名成员,包括9名国会参议员、9名国会众议员,与3名来自美国国务院及劳工部的高层官员。这个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主要监察中国国内的人权与法治发展情况,同时也关注西藏与香港问题。这个委员会就有关中国的问题曾多次召集专家举行听证,并定期在每年的9月底发表年度报告。
据这个委员会的职员说,由于编辑和刊印上的问题,因此延误了2007年度报告发表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