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10-01 21:15:33作者: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称上海电气)原董事长王成明,成为目前长春市中院已开庭案件中惟一未宣判者。
根据检方的指控,王成明涉嫌受贿21万元,共同贪污3亿多元。在这里,所涉共同贪污者,系“南郊别墅土地案”。
在审判中,王成明对案情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辩护律师认为第二个罪名不成立,应属挪用资金罪。
如果3亿元贪污罪成立,这将是1949年以来罕见的贪污案。据悉,有关部门也很谨慎,目前仍未定案。
此案其实与上海社保案无直接关系,源自王成明落马后来自闵行区的举报。
起诉书称,在担任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广电)总裁期间,王主要策划并伙同上海闵华实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闵华实业)董事长严金宝、上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上广电房产)总经理陆天明,在上海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内一块600亩“南郊别墅”土地的转让中,大肆牟利。
据《财经》记者了解,严金宝曾是上海市农委干部,后下海经商,成立“上海钻石中心”,在国外从事钻石生意;回国后仍持美国绿卡,后结识王成明。
1999年前后,莘庄工业区总公司(与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拿到600亩左右的一块土地,用作别墅开发(后称“南郊别墅”地块),并将该地块置入旗下的上海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雅苑房产)。上海莘庄工业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雅苑房产80%和20%的股权。
其后,莘庄工业区决定把这块别墅用地列入招商计划,希望将其整体出让。
2001年,莘庄工业区曾与一家新加坡公司达成初步意向,拟以每亩五六十万元的价格,向后者转让南郊别墅地块。
签约前夕,原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主任杨开平通知双方取消签约,上海雅苑将公司股权连同南郊别墅土地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了闵华实业和上广电房产,而闵华实业是严金宝私人控制的公司。
2002年3月,雅苑房产股东大会决议显示,上广电房产受让上海雅苑30%的股权,闵华实业则受让了其余70%的股权。上广电房产和闵华实业需要出资2.04亿元获得雅苑房产的股权和土地。
根据这个价格,南郊别墅地块近600亩土地也随之转予闵华实业、上广电房地产公司,转让价格降为每亩38万元左右,大大低于新加坡公司的出价。闵华实业董事长严金宝还成为了雅苑房产董事长。
上述土地交易完成之后,2002年7月,上广电确定将其国内首条TFT-LCD第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的上海广电NEC项目设立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并于2003年5月开始动工建设。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后,上广电房产先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元,支付了该地块的首付款,并办理了土地证,随后雅苑房产再以此去做抵押贷款,获得1.4亿元的资金。
在这笔贷款资金的支持下,上广电房产在2003年12月顺利退出了雅苑房产,该公司原价向闵华实业转让了其所持上海雅苑30%的股份,拿回了此前投入的 6000万元以及310多万元的利息。随后,严金宝又将上海雅苑的50%股份,直接划转至王成明儿子王杨旗下公司上海阔洋实业有限公司名下。
至此,王成明几乎不出一分钱,获得上亿元资产。
检方称,根据2003年初的土地评估价格,南郊别墅600亩土地的评估价格已逾5亿元,而当初的转让价格仅2亿元左右。因此,其间差价3亿余元被指控为王成明、严金宝和陆天明共同贪污。
在这600亩土地卖出后,由于不断受到群众举报,杨开平早在2003年12月被免去莘庄工业区党委书记一职;2004年2月,又被免去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主任、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2004年5月,闵行区纪委发出《关于杨开平违纪案件的通报》,给予杨开平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一位莘庄工业区原纪委干部说,由于当时王成明和其他有关领导还在位,关于上述土地转让的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公开。直到2006年上海社保案发,当年的这笔土地转让才成了有关部门调查王成明问题的关键线索。
目前该案尚未判决,焦点就在于是否构成贪污罪罪名的认定和量刑问题尚存较大争议。
辩护意见认为,该案应该定义为挪用资金罪,而不是贪污罪。但王成明占用公款数量巨大,用于牟利,且时间长达一年以上,因此,检方坚称王案系贪污罪,亦被认为于法有据。
值得注意的是,王成明之子王杨提交给检察机关的证词称,他对这些交易毫不知情。而涉案后检察机关调查发现,上述交易所涉及的多份文件均为王成明伪造签名。此宗交易的最终受益人是谁,仍存扑朔迷离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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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方的指控,王成明涉嫌受贿21万元,共同贪污3亿多元。在这里,所涉共同贪污者,系“南郊别墅土地案”。
在审判中,王成明对案情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辩护律师认为第二个罪名不成立,应属挪用资金罪。
如果3亿元贪污罪成立,这将是1949年以来罕见的贪污案。据悉,有关部门也很谨慎,目前仍未定案。
此案其实与上海社保案无直接关系,源自王成明落马后来自闵行区的举报。
起诉书称,在担任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广电)总裁期间,王主要策划并伙同上海闵华实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闵华实业)董事长严金宝、上广电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上广电房产)总经理陆天明,在上海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内一块600亩“南郊别墅”土地的转让中,大肆牟利。
据《财经》记者了解,严金宝曾是上海市农委干部,后下海经商,成立“上海钻石中心”,在国外从事钻石生意;回国后仍持美国绿卡,后结识王成明。
1999年前后,莘庄工业区总公司(与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拿到600亩左右的一块土地,用作别墅开发(后称“南郊别墅”地块),并将该地块置入旗下的上海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雅苑房产)。上海莘庄工业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雅苑房产80%和20%的股权。
其后,莘庄工业区决定把这块别墅用地列入招商计划,希望将其整体出让。
2001年,莘庄工业区曾与一家新加坡公司达成初步意向,拟以每亩五六十万元的价格,向后者转让南郊别墅地块。
签约前夕,原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主任杨开平通知双方取消签约,上海雅苑将公司股权连同南郊别墅土地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了闵华实业和上广电房产,而闵华实业是严金宝私人控制的公司。
2002年3月,雅苑房产股东大会决议显示,上广电房产受让上海雅苑30%的股权,闵华实业则受让了其余70%的股权。上广电房产和闵华实业需要出资2.04亿元获得雅苑房产的股权和土地。
根据这个价格,南郊别墅地块近600亩土地也随之转予闵华实业、上广电房地产公司,转让价格降为每亩38万元左右,大大低于新加坡公司的出价。闵华实业董事长严金宝还成为了雅苑房产董事长。
上述土地交易完成之后,2002年7月,上广电确定将其国内首条TFT-LCD第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的上海广电NEC项目设立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并于2003年5月开始动工建设。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后,上广电房产先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元,支付了该地块的首付款,并办理了土地证,随后雅苑房产再以此去做抵押贷款,获得1.4亿元的资金。
在这笔贷款资金的支持下,上广电房产在2003年12月顺利退出了雅苑房产,该公司原价向闵华实业转让了其所持上海雅苑30%的股份,拿回了此前投入的 6000万元以及310多万元的利息。随后,严金宝又将上海雅苑的50%股份,直接划转至王成明儿子王杨旗下公司上海阔洋实业有限公司名下。
至此,王成明几乎不出一分钱,获得上亿元资产。
检方称,根据2003年初的土地评估价格,南郊别墅600亩土地的评估价格已逾5亿元,而当初的转让价格仅2亿元左右。因此,其间差价3亿余元被指控为王成明、严金宝和陆天明共同贪污。
在这600亩土地卖出后,由于不断受到群众举报,杨开平早在2003年12月被免去莘庄工业区党委书记一职;2004年2月,又被免去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主任、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2004年5月,闵行区纪委发出《关于杨开平违纪案件的通报》,给予杨开平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一位莘庄工业区原纪委干部说,由于当时王成明和其他有关领导还在位,关于上述土地转让的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公开。直到2006年上海社保案发,当年的这笔土地转让才成了有关部门调查王成明问题的关键线索。
目前该案尚未判决,焦点就在于是否构成贪污罪罪名的认定和量刑问题尚存较大争议。
辩护意见认为,该案应该定义为挪用资金罪,而不是贪污罪。但王成明占用公款数量巨大,用于牟利,且时间长达一年以上,因此,检方坚称王案系贪污罪,亦被认为于法有据。
值得注意的是,王成明之子王杨提交给检察机关的证词称,他对这些交易毫不知情。而涉案后检察机关调查发现,上述交易所涉及的多份文件均为王成明伪造签名。此宗交易的最终受益人是谁,仍存扑朔迷离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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