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8-30 12:46:11作者: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海关与食物环境缳生署今天采取联合行动,在罗湖从6名入境旅客的行李内,共检获20公斤鲜猪肉、20公斤鲜赉肉、两公斤鲜鸽肉及5公斤鲜鸭肉,总值约3,000元。案件已交由食环署跟进。
海关今年1月1日至8月27日,在罗湖共处理了298宗同类案件,检获1,333公斤猪肉、886公斤鸡肉和272公斤其他肉类,约值41,300元。
海关表示,继续与食环署采取联合行动,堵截非法携带肉类入境活动。公众如需携带鲜肉或家禽肉类入境,必须持有出口国家发出的官方证明书。
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任何人士在没有官方证明书的情况下输入野味、肉类、家禽或违禁肉类,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
海关今年1月1日至8月27日,在罗湖共处理了298宗同类案件,检获1,333公斤猪肉、886公斤鸡肉和272公斤其他肉类,约值41,300元。
海关表示,继续与食环署采取联合行动,堵截非法携带肉类入境活动。公众如需携带鲜肉或家禽肉类入境,必须持有出口国家发出的官方证明书。
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任何人士在没有官方证明书的情况下输入野味、肉类、家禽或违禁肉类,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