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特别费案一审判无罪 反应两极(图)

发表:2007-08-15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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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总结案件:“虚耗应到此为止。”

台北地方法院在经过四个多月的审理后,对国民党参选人马英九被起诉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贪污罪,以及“背信”两项罪名,作出一审无罪判决。

虽然马英九本人在台北市长任内的特别费案获判无罪,但同案被告的市府秘书余文则被判有罪,刑期为两年四个月,因减刑条例缩减为一年两个月。

马英九本人未出庭耹听宣判,他在看完判决书后召开记者会,表示希望虚耗应到此为止。

起诉马英九的检察官候宽仁表示尊重法官判决,虽然他并未表明是否将再提上诉,但按台湾法律规定,检察官在宣判的十天以内都可以提起上诉。

包括总统陈水扁以及行政院长张俊雄都不愿对判决结果发表评论,副总统吕秀莲在接受记者询问时则表示,要到三审定谳才算数。

反应两极

在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进行宣判前,法庭外聚集了许多国民党政治人物与支持群众,他们高举支持马英九的标语,并在获知马英九获判无罪后大声欢呼。

国民党立法委员并且召开记者会,要求检察官不应再上诉。

国民党主席吴伯雄说,他坚信马英九的清白,虽然这只是一审的结果,但令他感到非常安慰。

 

一审判决让泛蓝支持者松了一口气。

民进党立法委员也纷纷召开记者会批评法官的判决,他们表示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并将支持检察官上诉。

举发马英九特别费的民进党立委谢欣霓说,她很早就知道法院会如此宣判,因为司法担心引发政治问题,才会判决马英九无罪。

具律师资格的民进党台北市议员庄瑞雄批评,马英九明知特别费是公款,且在台北市议会上公开这么说,法官难道没有听到,这样的判决虽令泛蓝高兴,却令百姓唾弃这名法官与司法。

“人格审判”

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则说,马英九虽然获得一审无罪判决,但他对特别费说法前后矛盾充满欺骗,台湾人民会以此来审判他的人格。

马英九此前在台北市议会及对媒体表示,他的市长特别费都用于公益与公务,但其后在法庭上表示特别费是“实质补贴”。

法官长达五十多页的判决书,判决马英九无罪的理由主要是将市长特别费视为对首长的实质补贴。

马英九过去曾经是台湾民调支持度最高的政治人物,但据台湾一些媒体的民调显示,他目前的民调支持度已较过去大幅滑落。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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